以民為本 以法為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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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看到報載,各縣市政府多所宣示,巴氏量表可到府評核的便民措施。這事起因於月前新竹縣有一名劉老先生中風多年,根本沒辦法自理生活。但為了申請看護,需要巴氏量表的評核送勞委會,巴氏量表是醫師評估病患狀況,申請24小時外籍看護的依據,因此每三年就要到醫院讓醫師評健,家屬每次都得出動好多人,抬著重攤的老父到醫院,有幾次還會因為痰卡到喉嚨差點窒息。諷刺的是,前兩天看一個綜藝節目,卻聽到參加的藝人們興高采烈的討論聘請外籍幫傭的八卦趣事,又說如何使喚外傭,談論外傭如何愚笨、被動,還會耍心機。外傭的任用,成為他們口中戲謔談笑的話題。 當時想到之前為了外籍看護、幫傭的申請、評估,搞得人仰馬翻的劉老先生家屬,如果看到這段節目,內心想必百感交集。

  數年前有位友人父親為癌症末期,行動不便,家中只有老母在旁照護力有為殆,所以請了一位菲律賓看護來協助。而自己在陪同親身經歷申請流程,才知道現行制度的可笑。 一般而言,外籍人士到台灣居家型的工作有兩種,一為看護,二為幫傭。申請外籍看護的巴氏量表標準嚴格大家都時有所聞,而外籍幫傭申請的難度也不惶多讓,需家中有六歲以下幼兒及七十五歲以上老人,針對不同年紀歲數,有不同記點。總合分數必須十六點以上,才具備申請資格。 現實的是,電視上的藝人、名人與富豪們,家家外出都有外傭跟隨,難道這些人家中都恰好有癱瘓病患,或是數量龐大的老人及小孩?在之前有週刊報導亞東醫院有醫師疑似和仲介合作,開立不實的診斷書。有民眾向周刊檢舉,明明病患是坐著輪椅進入診間,似乎不良於行,但看完診出了醫院卻可站立伸懶腰、健步如飛,而且都是由同一名女子陪同,不同病患進入診間明顯是仲介在操作。周刊調查並發現仲介在病患進入診間時,還會耳提面命要病患看診前先借輪椅,而且最好戴上帽子、腿上披著毯子,再由特定的醫師開立診斷證明。這就不難想像,當劉老先生的事件被聯合報批露後,就接到十數通的仲介黃牛來電,"三萬元就可以搞定了"這是有原由的。那些有辦法的人,他們如何通過這些評量?恐怕是透過金錢或是關係,自然有人幫忙打點,大家心裡有數。於是乎,真正有需求的民眾苦等無援,富人們卻無礙的雇用薪資低廉的外籍勞工。政府苦心設下的層層門檻,只為難了一般民眾。 對於真正有需要的人,不公平啊!

  我以為引進外勞照護工已行之多年了,政府現一直高呼庶民政府,要苦民所苦。政府相關部門可以儘速改善外籍看護與幫傭的聘用流程與評量方式,以民為本來設計,但對仲介黃牛一定要以法為規的嚴格取締。否則將對台籍勞工的就業問題無所助益,並且傷害到真正有需求的百姓,全國並應予同步而非各縣市政府自行表態,社會資源才能公平而有效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