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囚禁在角落的喜獲重生

臺北縣土城分局偵查隊巡官 顏銘寬

  在臺北縣擔任家庭暴力防治官是一種很好的工作歷練,案件數量多、類型複雜,受理家暴案件協助申請保護令、移送刑案告訴、約制勸導加害人?等等工作,回想起來雖然辛苦常通宵達旦熬夜到天明,但看到被家庭暴力折磨得愁容滿面、不成人形的受害者,終於鬆脫家暴的枷鎖,展露睽違已久的難得笑容,覺得很值得,很快樂,也很安慰,因為我真的幫助許多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從工作經驗當中,我深深的體會有太多太多的婦女和孩子的家,不是溫馨的避風港,而是陰暗的監獄,被囚禁在角落的他們,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被家庭暴力折磨的不得不噤聲、無力反抗。

  多數民眾認為家暴是某種情境之下才會產生,其實不然,暴力是學習而來,暴力更是沒有藉口的行為,家庭中的暴力多數會因為受害者的沉默與姑息而助長加害者與日俱增的暴力行為。

  我認為身為人民保姆的警察,應該利用各種勤務機會,更積極去關懷、幫助家暴被害人。俗話說,「家醜不外揚」,多數家暴被害人已是走投無路、瀕尋死路的情況下才會求助警察。

  因此,同仁在受理家暴案件時應注意應對態度,把受害者當成是自己家人,切勿因傳統觀念而使用貶抑性別的語言,更要檢視自己的行為,不要因為認同加害人所陳述的情事,默認家庭暴力的發生是無法避免的行為,否則這也是加諸受害者的另一種暴力,讓受害者再受害,甚至衍生更多社會及治安問題。

  家庭暴力業務繁雜沈重,但任重道遠,從事家庭暴力防治工作是一種善行,也是警察工作中一種正向鼓舞的動力。

  最後要與所有從事家庭暴力防治工作的夥伴們一起分享一段網路上的文章:「家庭應該可以說是一個溫馨的窩、一處避風的港口,足以讓我們快樂的成長,撫平我們生活中的疲憊,並且隨時隨地張開胳臂,給我們最深情的擁抱與支持,我們真心希望所有的人們都能擁有一個健康幸福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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