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兒童行為親師應有之認知

台南縣七股鄉篤加國小校長 羅永忠

  現代科技日新月異,資訊滿天飛,學生們耳濡目染,價值的判斷、思考的模式,均與我們以前大大的不同,身為這個時代的老師,必須加緊腳步,抓緊時代的脈動,才能有效的幫助學生成長。過多的資訊因篩選困難,孩子全盤接收,難免產生價值觀的錯亂,若加上家長過忙陪伴不夠,則容易造成行為偏差,甚至於是擾亂秩序的孩子。這些孩子更需要學校的關懷、及老師的引導。不應該只「任其發展」,最後只好「自取毀滅」。吾人認為這些學生也有受教的權利,以改變其偏差的行為思想,符合社會化。然而教育這些孩子改變在校偏差行為的責任,難道只有在學校的老師嗎?
  老師願意尋求解決的方式,或是認定此學生已無法可管而放棄,影響學生的受教權。近年由於教師法規定不能體罰,包刮罰站打手心,言語的侮辱等...以行為改變技術來說,老師只能用正增強,不能採取會讓學生感到不適的逆增強,也就是老師在管教上不再有權威,甚至會因此吃上官司。有些老師基於保護自己的理由,只用口頭勸說,或寫聯絡簿交由父母管束;有些老師會試著與家長溝通,一起尋求解決之道。但能否幫得了學童也要看家長的態度。
  筆者擔任學校輔導工作多年,曾遇過家長揚言控告老師施暴,因他的小孩不寫功課,班級老師就用尺打小孩手心,以至於學生手掌紅腫,家長認為老師應該用愛心引導孩子寫功課不是用打的或脅迫的。老師認為學童屢勸不聽,用盡方法,後只好訴諸體罰。打手心的老師後來道歉,但第二年沒有再接級任導師的工作,而那個小孩還是常常沒有寫功課。這是一個很失敗的例子,卻也是常上演的親師對立戲碼,誠如我常說的:告贏了老師卻輸了孩子。無論是什麼狀況,只要是親師對立,孩子永遠是輸家。
  現代的家長對親師溝通因不了解而存著逃避畏懼的心理,多半覺得孩童在學校必定有事了老師才會「溝通」,這當然也肇因於老師很忙,平時少做家訪的工作,雙方因不瞭解而少體諒,一但有管教上的不同意見時,往往容易形成對立,最難以彌補的狀況就是家長越級上告,更有甚者是直接上媒體,不但傷害了老師及學校的專業,也會讓其他老師有寒蟬效應,這對於行為偏差兒童的教導,實非良策。在教師法限制了老師的威權之後,保護學生免於恐懼的權利,相對的也將管教的義務加重在父母身上,所以家長也需因應這迅息萬變的時代,多充實教養小孩的知識,陪孩子成長,並與老師配合,達成學校教育的目標。
  在教師方面,教師應真實面對零體罰的時代已經來臨,並學習拋掉師權時代──只有老師是對的,的思考模式。多給學生一些空間,尊重他不成熟的思考。並不斷充實新的教導方式和技巧,以達到教育目標。吾人認為:現在的老師最需要的就是溝通技巧,它也是教學能力很重要的一部分。家長需要溝通、學生也應該透過溝通改變其偏差行為。若如此,親師的關係是互補的、協力的,首先行為偏差的同學必會減少很多,這不但是個人之福,也是全班之福,至少,老師不會再受到偏差行為的小孩影響,而延宕課程進度,或影響班級上課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