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惜生命尊重人生

台灣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師 陳興旺

  自從科技越來越發達,接收新聞的管道就更加多元化。從報紙的文字、電視的新聞到網路的資訊,幾乎是四面八方都可以獲得消息。本來新聞帶來的應該是新知,幫助我們每天快速的吸收消息,但曾幾何時伴隨著新聞競爭,比多、比快,漸漸接收的是「槍殺尋仇」、「攜子燒炭」、「為情自殺」、「校園霸凌」等越來越多的負面新聞,充斥在我們的生活週遭。負面消息激增,人悲觀的一面也就越來越高漲,「人命」不該這麼不值的!
  一個人一生只有一次活命的機會,雖然無法決定自己的出生與一開始的命運,但卻受到法律的保障與社會的公平對待,有成長的權利。法律也明文規範沒有人可以決定別人生死的權利,即使是父母也沒有。父母在經濟窘困、人生低潮時,自認無法繼續生存,便認為自己的孩子自己照顧,私自決定孩子應該一起存亡,卻不知道這種自私、愚昧的決定不僅觸犯法律,也侵害到孩子的生存權。每每看見這類的新聞都為被決定的孩子們感到痛心與惋惜!社會上有許多的孩子們,即使失去父母的照顧,也還有國家社福單位、社工的照顧,並不是全然失親、失怙就失去生存的基本能力。即使父母擔任一開始生養的責任,也絕對沒有收回生命的權利,不要再讓無辜的孩子們被忽略想生存的慾望與白白犧牲。
  社會上酒駕事件也層出不窮,2003年到2006年的酒駕死亡人數就從300人激增到500人,非常可怕的數字!喝酒不是壞事,但是意識不清的狀態下開車就不是好事。酒駕造成駕駛人、行人、其他駕駛人、其他公共物品或是私人財產都遭受威脅。死亡車禍、撞毀民宅、衝撞他人車輛等等可能都出現,「酒駕」已經威脅到生命安全。有時候的不幸不是一人的死亡,甚至可能是全家人一輩子的夢靨。事後的道歉、金錢的彌補都只是物質上的,心靈的重創有時候是要花上數年的時間才能撫平。目前政府已將酒駕的罰金從三萬元提升到十五萬元,也對酒測的臨檢提高比例,確實是有達到負面的嚇阻效用,但是要完全避險,也是需要政府積極的教育宣導、政策規畫才能達到積極的正面效應。
  不管是「自殺」、「意外」還是「他殺」,生命絕對不是不留痕跡的。世界上仍是有許多生命鬥士,例如:日本有名五體不全的乙武洋匡、天生沒有四肢的澳洲勇士尼克‧胡哲和台灣罹癌鬥士朱仁愛等等,都為了生命非常努力的活著,即使活的過程有許多挫折與阻礙,但是看著這些為了生存不放棄的人,更覺得不該輕易看輕自己的人生。倘若我們無法幫助更多的人,無法像證嚴法師一樣做到偉大的大愛,至少我們應該要學會幫助自己和幫助自己的家人。讓自己的生命存活,就是尊重自己;讓自己過得快樂、充實,就是尊重自己的人生。幫助自己與家人也是實行小愛的方式。現代人因為外力因素過多,資訊爆炸、言論自由、感情與情感的交流廣闊,甚至有文明病「憂鬱症」、「躁鬱症」的出現,如果懂得生命的重要性,即使面對這些疾病上身,也可以找出幫助自己的方式,或是幫助自身週遭的人的辦法。每一個人的人生都不是「註定」就該比較差的!
  當我們懂得尊重自己時,就會去尊重別人;別人受到尊重時,也就不會輕易看輕他自己,甚至會懂得也尊重別人。得到「尊重」的人,其人生也就不會被輕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