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著作權法與租稅制度對音樂產業的衝擊

律野傳播暢銷歌詞曲創作家、金曲獎得主 丁曉雯

  台灣是華人地區的音樂指標,從歌唱比賽的盛行、KTV林立、公園及小吃店裡的伴唱帶等,不難發現台灣人愛唱歌的天性,但台灣的音樂產業CD銷售量卻是從九零年代的百億產值跌到至今不到十五億元,銷售量在二至三千張的專輯比比皆是。這個重要的台灣文化產業興衰,在華人地區是倍受注目的,還記得八十年代、九十年代,許多令人懷念、雋永流傳的老歌,總是深深烙印人心,陪伴著台灣人走過辛苦的年代,但現代歌曲不再佔據人們心中的那個位置,很多人買CD只是為了學唱歌,並非珍藏它、欣賞它,其中重要的因素就是缺乏「尊重」。

  音樂的製作過程,是許多人難以想像的艱辛,一張CD上面區區的十首歌卻是要從二、三百首歌裡遴選而出,一首歌曲單是錄製就要在錄音室花上至少二、三十小時,再加上收歌、編曲、製作會議、企劃、媒體宣傳等投入的時間跟人力,這每一個過程需要的資金及工作人員的心血,絕非一般人能夠想像的,再加上台灣的市場並不如歐美市場這麼大,故產品成本較高,可是售價卻遠低於日本的700元台幣(約)及美國的480元台幣(約)。此外,音樂的取得是非常容易的,如網路下載;公共場所隨處都有音樂播放;KTV隨點隨唱,都可能讓大眾誤解音樂的製作是容易的事情,因此降低對音樂的「尊重」感,認為坊間盜版五十元的價格才是合理,事實上盜版業者才是真正的「無本暴利」,而一個小小的購買盜版舉動,卻帶來音樂產業無盡的浩劫,影響到音樂合理的利潤,當音樂人無法獲得合理報酬,漸漸就失去創作動力與熱情。在唱片公司COST DOWN的政策下,首當其衝就是詞曲創作人,其授權費遭受大力砍價之後,資深創作人的經驗無法轉換成價值,人才逐漸流失,也讓音樂創作開始有青黃不接的現象。

  就現今音樂產業的衝擊與現狀,本人以四點來討論之。

一、愛樂人請「尊重」音樂
  愛唱歌的人卻不一定愛音樂,差別就在於「尊重」,因為愛音樂,就會支持它,讓音樂人繼續做好的音樂,但是一般人並不了解,而在一味追求價格便宜下扭曲了價值觀----CD成了學唱歌的消費品而非欣賞的收藏品----無法感受到音樂的靈魂和它的珍 貴。我們生在同樣的地球上,人與人都是息息相關的,愛自己也要懂得愛別人,有基本的愛才懂得尊重,像現在很多環境或是暖化問題都是一樣的道理。所以,如果你愛音樂、愛唱歌,也請你尊重音樂、珍惜音樂,讓它生存下去吧。

二、政府應深入關心音樂產業
  台灣的流行音樂產業向來就是自立更生,靠民間的力量一步一腳印走出這片天,享譽世界華人圈。但也因為如此,政府從沒有真正瞭解這個產業,常常也如一般的民眾,站在「使用人」的角度來看待音樂,有些法條的訂定甚至是削減創作人的權益。政府在輔助文創產業方面,早已著力在電影、戲劇產業多年,但對於流行音樂產業的問題,卻始終沒有整體有效的政策。產業輔助是一個問題,正確的著作權觀念更是一個問題,尤其是制定政策及法律的人。長久以來,政府單位重傳統而輕流行的作為也常讓我們錯愕,誰說當代的流行音樂不是文化?我們期待一個有所作為的政府,真正瞭解這個產業,也從大眾的觀念教育做起,有效的訂定政策,讓這個華人圈內的台灣之光,繼續發熱發光。

三、邁入百年的台灣,著作權保護觀念需從政府開始建立
  事實上,著作權並非單靠法律就可以達到保護的目的,也不是單單只有盜版問題,而是一個長久的教育與政策的問題,包括主管機關的政策邏輯與先進國家有很大的差異。以公播權為例,大部分國家是單一授權協會,在台灣卻不只一個協會,造成使用人在要求授權時的困擾,然而為了解決這個困擾,主管機關卻又立法強制要求不同協會合成單一窗口授權,衍生更多後續問題。包括主管機關可仲裁權利人的授權價格、使用人可用「暫付款」申請仲裁、去除侵權的刑事罪等,顯然政府只想簡化自己的問題而非從源頭去解決產業的問題。。近年來,台灣的影音產品及電腦軟體之著作權保護都有進步,然對音樂的保護卻反而退步,著作權法令看來嚴格但執法卻不徹底,失去保護之實。

四、完整清楚的賦稅制度,讓藝人繳該繳的稅
  多年來,演藝事業在稅法上處於一個模糊不清尷尬的狀況,令人「無所適從」。舉「音樂權利金」為例,課稅項目歸屬於「租賃所得」,因為法制上沒有針對這個產業來訂定一個清楚的所得項目。政府應整合相關單位,了解演藝事業的實際運作,制定一套合理的稅制,尤其是專業人員及藝人,因其工作性質的特殊性,更應該給予他們清楚的制度去遵循,別再發生藝人依法繳稅卻因為稅務機關的主觀認定變成逃漏稅的案例。對於這個行業而言,知名度與名譽就是資產,若因稅制不清無端造成演藝人員的名譽受損,這損失恐怕不是補稅可以彌補的。我們衷心期盼政府拿出魄力,為這長久存在的問題做一次徹底檢討。我們辛苦賺錢也願依法繳稅,在我們為台灣努力的同時,
請不要把我們邊緣化。

  台灣即將跨入百年建國的另一階段,在音樂產業方面的保護卻沒有完整而合理的政策。古代周公制禮作樂陶冶人心,音樂是一個國家重要的文化命脈,盼政府可以靜心聆聽音樂產業的聲音,深入瞭解它的結構運作,訂定有效執行的著作權法以及合理的稅制,這無疑對產業及音樂人來說是大大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