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可粗心大意

上揚服飾有限公司業務人員 張元耀

  人有時會犯了不該犯的錯,尤其是因自己的粗心大意、不小心,需付出的代價還真是高啊!
  本人去年約4月時,因之前整理家裡不小心將數本存摺夾放其中(更糟的是內有提款卡及密碼),拿去資源回收,自己也未發現。等到警察來通知,才知道自己儲金簿及存摺遺失,被人拾獲轉賣人頭帳戶盜用,讓一些被害者受騙,我因而被法官判為詐騙罪,刑期5個月,法官認為我遺失為何?有馬上登報遺失,我那些儲金簿及存摺是因上班公司要轉帳用,離職後就?有使用,再說裡面也?有錢,所以就?有去注意和在意了。
  法官當時根本也不採信,原本可以易科罰金15萬,但手頭上實無多餘現金,跟法官要求分期付款支付,卻被駁回,所以就關了3個半月,剩下就付罰金。在服牢役中,才發現(1)有很多人是跟我一樣莫名其妙的進了牢房,因疏忽或很冤的就有了一場牢獄之災,這個天下掉下來的禮物真令人承受擔當不起,因這事件讓我貸款的車子?有了,工作更加不用說也?有了,女友也跑了。(2)更巧的是碰到當初買我帳戶的累犯,他竟然判刑判的比我輕只有3個月,他可是蓄意的累犯啊!法官是否有公平正義的審判,這樣的公平性,我心中打了很大的問號!
  在這次的教訓裡,讓我對日後一些申辦的重要文件或事情,會更加小心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希望我的案例能讓人有所警覺,勿發生不必要的官司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