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天賦人權

新法力香品專賣店負責人 賴奕伊

  鑑於對人權的忽視及侮蔑已發展為野蠻暴行,這些暴行玷污了人類的良心,而一個人人享有言論和信仰自由、免於恐懼和匱乏的世界的來臨, 已被宣布為普通人民的最高願望。對於基本人權、人格尊嚴和價值以及男女平等權利的信心, 以促進對人權和基本自由的普遍尊重和遵行,並促成社會更自由更進步和生活水平的改善。
  人權;有安份守己的人權,有為非作歹的人權 ,然而我認為,保障人權必須區分的。安份守己的人,不會侵犯別人,更處處尊重別人的權益。為非作歹的人,為了本身需要,時常侵犯到別人的權益。安份守己的人讓為非作歹的人侵犯後,就沒有人權嗎?難道安份守己的人,就應該自認倒楣嗎?換言之,法律、如果是保障安份守己的人權,就會傷害到為非作歹的人權。法律、如果是保障為非作歹的人權,就會傷害到安份守己的人權。整體社會的安定,看倌認為保障那種人權,比較正確呢?現在的人將自己的權利擴張到法律邊緣,甚至於超過法律界限!
  其實有一個絕對觀念就是要在對的時間對的地方做對的事,有一個不對就應自制,其實沒有在對的時間對的地方做對的事,就沒有資格說話,連建議也不行;但是如果在對的時間對的地方做對的事,他就不會跟你客氣而跟你堅持到底,這就是一個絕對觀念 。
  人人守法,家家平安,人人違法,社會動亂。人人守法,社會安定和諧,人人平等,生活快樂富庶。民主是國家進步的原動力,法治是行動規範的主導力。用愛心關懷社會,以行動檢舉犯罪。知法、信法、守法、崇法;居安、心安、治安國安。樹要直,從小扶起;人要正,從小教起。用微笑搭起友誼的橋,用守法表達心中的愛。
  權就是一個人要使其成為完整的一個人所必須擁有的權利,在沒有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政府不得對任何人加以侵害。而所謂的法律,必須只有在為維護更大的公共利益,避免緊急危難等目的下,以合乎合理性,必要性及平衡性的實質內容規定。法治的內涵為政府須要依法而為其行政行為,其行為不可以違反法律,任何有侵害人民權利之虞的行為,依照合乎程序正義的程序,所訂定的法律或明確授權的法規命令為依據。人權的普適性必然的要求每一個人都受到公平合理的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