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之我見

民間企業管理部/襄理 鄭竣文

  又到了每年五月份的繳稅季節,身為受薪階級的小老百姓們,無不叫苦連天,平日已阮囊羞澀的荷包,又要一次大失血,依據天下雜誌4月份的報導,台灣九百萬勞工,負擔全國七二%的所得稅。比美國的薪水階級苦命很多,他們只負擔國家所得稅的五六%。富國俱樂部OECD的薪水階級,平均更只負擔四九%的所得稅。持平而論,繳納是每一位國民應盡的義務,否則國家哪有錢來進行公共建設,以提昇每一位國民的福祉,然而,就是因為稅制不公,使得受薪階級的我們,承擔了國家大部份的繳稅義務,反觀富人,在現行已扭曲的所得稅制下,反而不太需要繳稅,我們認為,現行的稅制已經違反了社會公平正義原則,應該予以檢討。

  就以天下雜誌最近的報導為例,有位『無業富人』名下有三棟房子,但其民國97年之綜合所得稅只有61萬6仟元,稅率是6%。他表面上無業,實際上在該年度內於股市賺取的資本利得高達400餘萬元,但依照所得稅法全部免稅,又因他『無業』,因此每月健保費只有600元,而且女兒讀國立大學還申請清寒獎助學金。以上的案例相信大家不陌生,這種現象在現今社會上比比皆是,真正的有錢人繳不到什麼稅。

  我國的稅制向來最為人詬病的,是證券交易所得與土地交易所得免稅的問題,而這兩項所得,正是富人致富的雨大主因。 房屋交易所得屬財產交易所得的一種,沒有免稅優惠,土地交易所得方面,土地稅法規定漲價的部份要課土地增值稅,為避免重複課稅,所以不課所得稅。資本利得免稅表面上看起來很公平,因為資本損失也不能抵稅。回歸到所得稅法的精神,有所得就要課稅,課徵所得稅就是讓所得高的人多繳稅,所得少的人少繳稅,以幅合社會公平正義原則,但現行所得課稅的結果卻是所得少的人,我們視為是辛苦的受薪階級,負擔了國家大部份的所得稅收,而這種所得稅制不公的現象,更造成了台灣近年來貧富差距不斷擴大。尤其這幾年來政府不斷的減稅措施,諸如調降遺贈稅及土地增值稅,這些降稅措施最大的受益者往往都是富人,連年減稅的結果,台灣的賦稅依存度已大幅下降,政府支出往往要靠舉債、釋股來支應,往往是富人受惠,卻要全民來埋單,這嚴重侵犯了稅務人權。近來閙得沸沸揚揚的健保財務缺口擴大問題,因而調高的健保費率強化了所得稅的課稅概念,薪資所得高的人多繳一點健保費,我們捫心自問,薪資所得高的人跟醫療資源的花費多寡有相當直接的關係嗎?或許反而薪資高的人平常就比較注重養身,所耗費的醫療資源反而更少,但卻繳納了更高的健保費,這合理嗎?我認為政府應該好好重新檢討所得稅的課稅問題,不要因為現行國家稅收不足,所得稅制較課不到富人的所得稅,因而從其他的課稅項目來下手,這反而扭曲了國家整體的稅制規劃。我們衷心期盼政府能重視人民的稅務人權,改善目前所得稅法諸多不合理之處,創造一個公平合理的納稅環境,讓人民能夠安心地繳稅,政府也能夠收到足夠的稅收,共創雙贏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