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視外勞人權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義工 蔡亞靜

  人權涵蓋了 國與國、人與人、人與大自然和平共處,生為萬物之靈的人類本應相親相愛、互助合作,互相尊重、包容。上天賦予人類及萬物各個平等,享有他(牠)們的人權,時代進步漸漸被人們遺忘天賦人權的認知與落實。包含良知、倫理道德、慈悲、尊重、包容,人權涵蓋了修正錯誤的思想與行為。天賦人權:個人因長久與外勞相處有感而發,提出重視外勞的人權。一樣是人,一樣是父母所生,一樣一天24小時,人權不分國籍年齡、物種,然而在外勞的身上卻有不同的待遇只因他們是『外勞』。外勞也是人,也享有他們的人權,也應該受到同等的待遇,工作、自由、平等、尊重的權利,奈何在台灣工作的外勞薪資待遇差別那麼大,甚多工作時數超時。將心比心,有誰願意長久不能與家人相處,遠赴他國只為了謀生。對外勞而言他們是弱勢的一群,難道他們不應該受到尊重、享有平等的待遇與人權嗎?

  落實人權是人類的責任與義務,每個人都從自身做起世界才能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