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人權

南山人壽業務主任 李蕙蘭
  
  人權,應該是每個人天生所擁有的,所有的人類,不應該由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信念、國籍、出身、財富、家世及其他與地位等相類似的是由受到差別的待遇。

   現在有許多人已經沒有所謂的人權了,有些人受到其他地位較高的人剝奪他們的人權;也有些人只是因為思想上的不同而受到欺壓,這些都跟人權背道而馳。
 
   現在雖然已經有很多國際組織積極在倡導,但是仍然存在著許多問題,這些問題是要全球各個國家共同解決的。
 
   人權不只是一串密密麻麻的條文,應該要落實在全世界每個人民的身上,而不是嘴上說說,當你舒舒服服的在教會作禮拜時,別的國家的人民可能躲在隱密的地方作禮拜,深怕被政府發現,大家應該都是平等的,而不是受到這種差別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