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法案以環境為主的方式下去發展

嘉南藥理科技大學環境資源管理系學生 楊司煥
  在台灣,環境汙染的部份,我總覺得有許多法令相當的不合哩,例如噪音污染管制法裡,公告時間只分兩時段06-22及22-06,而只要有民眾故意抓準這時間大似吵鬧那其他民眾該如何是好。
  
  和空氣污染防治法一樣,一旦造成民眾身心上的不健全或是心靈影響,就立即開罰,這和賣臭豆腐的一樣,鄰居若覺得味道令他不舒服,環保局就可以開罰是一樣的道理。以美國為例,美國法令都是以經濟為考量,而在現今的社會裡,如果只是單方面的思考,將會導致經濟的敗退。
 
  應該重新立法,將法案以環境為主的方式下去發展,如此我國的貿易將可進入歐洲市場;以我們這個科系對歐盟環境方面的規定是相當肯定的,如果將法令改成以環境面下去考量,不僅沒有違背原本的經濟考量,也兼顧到了環境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