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刑,可行嗎?

家庭主婦 黃寶珠

  當人權協會主張應廢除死刑時,提倡尊重人權,讓每個人都擁有生存的權利,但是有沒有想到這些被害人家屬在那內心深處的痛?當一個圓有缺角時想要極力挽回補修,卻是無法永遠修復得回來的。如果只是一味的保障人權,而加害人有人權?那受害人的人權在哪裡呢?任誰也不能容許別人對自身的侵害?當然也沒有人有極大的權限來決定別人的生存權。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掌管,決定自己所有的想法、做法。但絕不允許其他外力的侵害。那加害人又憑什麼決定被害人的生死權呢?話又說回來,當一個人走上歧途,又怎能體會到尊重別人,又如何尊重生命呢?尊重人權呢?

  輕者,做錯事可以懺悔、彌補、修正。重者,加害人的性命時卻是讓受害者的人生畫上休止符,而他們的家人又需要花多少時間和心力來平撫內心的傷痛呢?我反對廢除死刑殘害人權,如此一來他人性命反而有廢死的保護網,犯再多過失的人都可以不必付出代價嗎?那天理何在?接下來更會造成社會動盪不安不斷,殘暴血腥充斥在各角落不止呢?有廢除死刑的保護傘,那天下善良的蒼生百姓,豈不像待宰的羔羊,終日活在痛苦與不安中。我真的擔心那只會讓人更往下沉淪,視人命如螻蟻般,任人踐踏。當大家一股腦兒提倡廢除時,有沒有想到,受害者的人權又豈容受到忽視和踐踏,公平嗎?有沒有想到如何重建他們內心的創傷,尊重他們內心的聲音呢?

  現在社會治安及秩序的失序,我們是否也要請相關單位一起盡速找出方案和對策,安撫人心讓百姓生活安居樂業,減少事端發生。另一方面加強輔導被害者家屬心靈重建的計畫。更要好好落實尊重與人權,人權與和平,有了這些很好計劃和配套措施,很多事在平衡點上取得共識最重要,不要一面倒。想想受害人家屬也要花一輩子來療傷,情何以堪呢?佛護天下蒼生,那人又豈能踐踏善良眾生的人權呢?慎思!省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