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更兩倍容積是高明選舉支票 將加速臺北市豪宅化!

無殼蝸牛聯盟 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 (OURs)

  日前台北市政府擬將都更的容積獎勵提高至2倍,號稱可加速都市更新,以提高住房供給、平抑房價、並改善市民生活品質。針對此,無殼蝸牛聯盟與都市改革組織今日下午於北市著名古蹟「紫藤廬」召開專家論壇分析此政策,會中專家聯合痛批:北市放寬都更到2倍容積,是誤把容積當作萬靈丹,不可能達到任何所宣示的政策目標,反而會提高房價並迫害市民居住權;其實際利益只有部分最有力人士能享有,卻讓市民普遍懷抱不實際的預期心理,堪稱是史上最高明的選舉宣傳之一。

  台大城鄉所所長夏鑄九表示:現今公有地都必須配合私有地進行都市更新,例如台大附近的古蹟殷海光故居,附近原本都是綠樹林立、充滿城市記憶的保存區,現在因為要做都更,未來周遭都將變成12層高的大樓,屆時殷海光故居恐將被高樓包圍而成井底之蛙,令人心痛。

  文化大學景觀學系教授楊重信表示:北市此次作法雖然不應該,但真正應該負起責任的是內政部營建署。因為營建署母法出了問題,讓「都市更新」不受控制,逾越都市計畫管制,都市更新條例更是用一紙行政命令就將人民財產圖利財團,不但不合法更有違憲之虞。而營建署帶頭用右手打左手,才會促成地方政府各種界都更之名濫放容積的亂象,故內政部絕非天下第一大部,而是天下第一爛部!且北市從民89年劃定205處更新地區,至今1處都沒有被更新,政府反而用不知其為何物的「更新單元」,將更新範圍的範圍門檻低至500平方公尺,恰好符合一般基地的改建行為,無疑大開母法後門方便建商在精華地區作不必要的更新。他認為都市土地的價格是用納稅人的錢進行捷運等公共投資所創造出來的,屬於社會財產,不應讓建商財團獨佔。未來臺灣應該將容積獎勵歸零,平均分給國民,使每一個國民憑身份證字號就可以分配一定的容積,建商要用容積要跟國民買,這才公平。

  實踐大學建築學系副教授林盛豐表示:營建署母法是有問題,但向來擁有全台最進步技術官僚的臺北市都發局,此次為何要大開倒車,積極鑽母法漏洞送容積?他判斷應是選舉考量。但容積的運用最重要是看「區位」和「配套」,此次政策不分區位只看建物年齡,並缺乏容積提高後相關的公共設施、開放空間等配套研擬,不但達不到市府所宣稱的政策效果,反而只會加速許多城市魅力空間借都更之名「拆除重建」的危機。例如西門町著名的藝文場所「明星咖啡屋」,好不容易保存下來重新開張,現在卻因都更面臨拆除危機。

  台大城鄉所名譽教授王鴻楷表示:從住宅人權的角度指出:臺北市政府說北市都更不會將窮人從北市趕出去,但這次都更政策若不提供「只租不售」的平價社會住宅,就注定加速北市的豪宅化,讓中低收入戶更難覓得住所,且一般租屋族可能也將被迫搬家、或提高房租等,將是一個很不公平、罔顧市民居住人權的政策。而荷蘭有40%以上的住宅是由非營利組織等第三部門所興建,日本也有許多自力造屋的成功案例,政府應該思考如何善用第三部門的力量,共同提供更多非營利的社會住宅供廣大市民使用,讓住宅落實為基本人權,而不再是建商壟斷的商品。

  政大地政學系教授張金鶚表示:之前政府廣發消費?,價值僅3600元,其公平性問題就已搞得全國雞飛狗跳,不明白為何容積獎勵這種巨額利益的不公平放送,反而沒有受到重視?臺灣都更進行困難,核心不在容積太少,而在於「協商機制」不足,加上程序複雜、資訊不透明,都造成地主與更新者間互不信任、整合困難。因此可參考社區規劃師等現行制度,讓更多專業但非營利的第三部門進入協助民眾辦理都更。故北市都更提高容積獎勵很難發揮平抑房價的政策目標,因為我們的市場機制太不健全,所以政府應該以正確的方向介入,而非只放容積了事。

  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環境法委員會副主委蔡志揚表示:以北市仁愛路二段20巷一件申請「臺北好好看」的都更案為例,當地高達五分之二的居民反對此更新案,市府卻仍然任其通過更新單元劃定。一個位於精華地段、RC構造、興建僅10年的五樓電梯公寓竟然要被拆除重建成超高大樓,住戶的室內面積、土地面積、管理費用、停車便利性、出入安全性等全部受影響,這合理嗎?且因更新涉及估價、權利變換等程序公平性,資訊卻都不能公開閱覽,不願接受不合理都更的市民只能任建商宰割,等於是建商取代國家角色強制徵收人民土地。但這政策卻透過包裝,讓大街小巷、不知內情的民眾對此滿懷錯誤期待,堪稱史上最高明的選舉宣傳政策。

  無殼蝸牛聯盟發起人李信長表示:他支持第三部門投入非營利的社會住宅興建運動,也願意資助金額。而他二十年來從事住宅人權運動,已經看透不分藍綠,所有政府都是為了選舉獻金鞏固財團利益。所以要發起廢票聯盟,高雄市可能會推候選人,選上了也不會上任,但要到各地為「廢票」輔選。

  台灣都市更新公正促進協會發起人彭龍三表示:他只因不願配合建商盲目進行都更,已經掛白布條抗爭超過十年,現還有官司纏身。而他為了團結相關被污名化為「釘子屋」的市民想籌組協會,卻因政府機關對協會名稱有意見而一波三折,從最初的「臺灣都市人權協會」到「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最後定案「台灣都市更新公正促進協會」,政府帶頭違反居住人權,卻又不准人民使用「人權」、「受害者」等字眼,他感到很可笑,也為廣大中產階級未來的居住權擔憂,恐怕大家哪一天睡醒,自家就莫名被劃入更新。

  會中眾專家學者一致呼籲北市府及時回頭、懸崖勒馬,勿因短視選舉考量帶動全台地方政府容積解套,加劇臺灣都市的環境品質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