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與簡單生活

自由創作藝術工作者 賴聖杰

  藝術史上,每一件成熟的藝術品中,所有組成的單元都是相互呼應,無論是天空、海洋、大地、樹木、人物等,看上去皆是以相似的材質所構成。這種相似性並沒有遮蔽這些事物的本質,而是在遵從藝術家所掌握的那種統一力量的同時,把每一件事物再現出來,每一個偉大藝術家所創造的就是一個全新的自然。這樣新的表現,並不是扭曲或背向事物的本質,而是將真理以全新的方式作一番啟發性的闡釋。優異的藝術品即使看起來很「簡單」,但其傳達的意義卻十分地豐富。當一件藝術作品可以被稱為是「簡練」的,就是其形式和內容的組合是完美的,各部份在整體結構上都有其明白的效果和作用。

  馬諦斯認為繪畫是表達內心情感及描述心靈的方法,是種簡單的方法,目的是為了更簡潔、更自發地表達 ,所有多餘的細節都將奪去畫中的菁華,同時加重精神上的負擔。所謂的「 簡單 」,即洞察事物本質並予以秩序化,同時具有提綱契領的效果。德國藝術史學家庫爾特.巴特(Kurt Badt, 1890-1973)認為藝術簡化是在創作本質的基礎上掌握住最適切的組織方式。而藝術家若要掌握簡化的定律就必須效法自然。牛頓認為自然絕不作徒勞的事情,它每作一件徒勞的事情,就意味少供應一些東西。因此,自然滿意簡化,不喜歡奢侈和浮華。

  藝術是一種平行於自然的和諧,當我們竭盡所能開發自然的資源便是破壞人與自然的和諧,將生活簡化、珍惜資源也是唯一能讓地球永續經營的方式。 畢卡索曾說:「我不尋找,我只發現。」 在生活中不需要刻意尋找,只要一點用心保持簡單的心相信就能發現無限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