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媳婦

家管 沈秀美
   50年的媳婦生涯,讓我對台灣媳婦下了一個頭銜──"台傭",除了當看護照顧公婆,當媬姆帶小孩,當廚工煮三餐,當清潔工做家務,還要工作幫忙賺錢貼補家用,每日忙得團團轉,卻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在夫家身份卑微,沒有發聲的資格。

  在傳統的觀念中,女兒是潑出去的水,夫家卻當媳婦是個外人,媳婦過的是寄人籬下的生活,除非是夫妻另覓新居,否則在傳統的大家庭裡,媳婦須攬下所有家務,如果做得不順公婆意,還連累自己父母冠上教導無方的污名,從早忙到晚,一根蠟燭兩頭燒,夫家的人也認為媳婦所做的一切,是理所當然的,不會有疼惜之心,加上以前是父權社會,婦女是一群沒有人權的弱勢族群,在法律上也沒有保障,所以我們這一代的女性是很認命的。整個社會氛圍都教育人民,女人該【在家從父、出嫁從夫、老年從子】,完全沒有自己、只是一個附屬品,也促使大男人將老婆視為所有物,予取予求,甚至暴力相向,控制行動。幸好,人權意識抬頭,愈來愈多女人懂得爭取自己的權利,也了解女人是獨立的個體,不是附屬品,雖然男女無法完全平等,女權得以伸張也是大快人心的事。

  近一、兩年景氣變差,很多中年失業在家的男人,開始學做家事,年輕男人也願意分攤家務了,時代在變,人當然也要有進步,女人終於可以大聲說話,擁有自己的一片天,婦權得到該有的重視,是女人最欣慰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