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物理與生命智慧

元智大學副教授 黃秀燕

一、理所當然?

  追求快樂,遠離痛苦,幾乎是我們一向追求的核心。

  我們求知、工作、與人相處、乃至自動自發幫助別人,說穿了,除了印證我的存在,符合社會的規範,實現自我的理想等等,也不外是在苦、樂間游走,當一切順遂,內心就會有一種平衡,乃致衍生出自足或自負,其實,是快樂的;但是,當天不從人願,或者挫折、沮喪接連而來,有的人可能因此失意、落寞,或不知不覺產生抑鬱,痛苦。

  雖然,人生不應這樣簡單概括;雖然,每個人的人格成熟程度不一,面對窮、通的心態也不盡一致;而且,有時候,生活或是苦樂參半,或是不苦不樂,也說不定。我們的感知,表面上是受到個人需求、慾望的滿足或者做事的順逆影響,更進一步的追究,其實還是苦、樂的問題。

  很多衝突、問題的產生,根源在此。

  不少人往往以自己的苦、樂,來斷定是非。對於會給我帶來快樂的人、事、物、理,我去肯定它,或者也不排斥它;這樣一來,我可能在不知不覺中,以自己的慣性思維,建造起一套屬於「自我」的「理所當然」的理念。

二、世間假象

  以「人」而言,大家知道︰尊重自己、尊重別人、溫和相處、關懷彼此、誠懇對待是必要的。一言以蔽之,那就是對人「好」。但就在現實中,「好」的標準是什麼?可能不合上述的原則;有人給我利益,才是對我好,我理所當然對他好;有的人,我看不見他對我的實質利益,可能我沒有感覺,不排斥,也不討厭;有的人阻撓我的需求,影響我的獲利,甚至使我損失,我就不喜歡他了。「好」的標準是以我現下,未來的所得、成就、或是人格的鍛鍊與成長來衡量的?出入很大。所以,到底什麼是「好」?對自己的私利好?歷練好?心靈的提升好?對自己不好?卻對別人好?對親友好?對陌生人好?對人類好?對其他生物也好?對現在好?對將來也好?業界為了賺錢,廝殺和欺騙,也是好?為了圖利,宰制與專橫,也是好?或是藍海策略,才是好?我常常沒有想到這麼曲折,或者這麼抽象;或者是也有些時候,我們會對不聽話的朋友、晚輩、部屬,以自己的標準,委屈地對他說︰「這一切都為你好?」真的是為別人好?

  以「事」而言,有時個人就可以完成某些工作;有時候,很多事情、事業要辦成,要靠一群人同心協力,分工完成。職責所在,並不一定都是單打獨鬥,不過,一群人共同作大事時,捐棄個人成見,談何容易?不找藉口修飾私心,談何容易?全力以赴,問心無愧,談何容易?放下個人做事的習慣,配合別人,談何容易?然而,想一想,一向不問公益,一直固執己見的人,個人「理所當然的偏執」,有時會被形容為「理想」;個人理所當然的野心企圖,不擇手段地完成,有時會成為人人稱羨的「自我實現」;個人理所當然的習慣,有時也會變成旁觀的「冷漠」;不合我意,又何必盡心費力,為人作嫁?更不要說,看有些人熱心公益,無怨無悔地付出,流汗流淚,自己絕不作傻瓜,沒有實利的事,一定保持距離,聰明的小我在關鍵處、很快就掂出事情輕重,大我算什麼,我少作,無損;這是很普遍現象;倒不是說人人都應以非營利事業為職志,至少在有機會時,略盡?薄,或者雖不能至,心嚮往之,在心理上起一個好的念頭,祝福別人,歡喜別人的成功,其實也是在作好事,大家會說「作事並不難」,只是純粹從公益出發贏得私利,讓人心寧更安穩了。

  以「物」而言,物是個人所有的,珍貴的,十分愛惜。若不是私產,那就不能強求個人的習慣了。街霸、社區的公共區,彰顯公德心的可貴,日常生活中,公共區的花木,不免有攀摘的痕跡。公共停車區,總是嫌窄,以至於觀瞻變亂。團體的配備老是短命,耗損率較高。在團體,常見「公財如土,私財如命」的浪費;或者結黨營私,也變得冠冕堂皇。再延伸擴大,最簡單的事實是:把自然資源當作「物」,還是為了滿足一群人的快樂啊,所以有以口腹之慾為名殺戮動物,有以征服的虛榮獵殺動物;為了人體的病痛,美貌,藥品的研發也需要動物當試驗;又是理所當然的觀念作祟;「動物」不如「人」,我們視之為「物」,它們應該會痛,會死,它們的感覺並不重要;更高深的理由是:為了經濟效益,人以最優秀的技術,無限制地攫取自然資源,名為促進文明發展,於是,輕忽自然生態,局部改造自然環境,乃至違反自然法則;說穿了,人類破壞能力之強,手段之狠,波及之廣,背後甚至有具體的科學數據支撐,執行破壞之必要的「理所當然」。

  以「理」而言,什麼是沒有後遺症的究竟真理?從無定論。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縮小範圍看吧,科學這麼發達,科技這麼進步,對於我們所處的環境終究了解到什麼程度?對於浩瀚的宇宙知道多少?即使就人來說,對於人體,了解到什麼地步?光是人腦的研究,仍有很多空白;我們有研究的能力、精神,古今中外,多少世代的累積,花了多大的財力、人力,我們沒有究竟了解環境、了解「人」自己!到了號稱「資訊多元、知識爆炸」的時代,看得見的一切,沒足夠了解,不要說世界還有很多看不見的事實存在等等。既然我們的了解還不夠,那麼,在自然與人類之間,制定一個平衡、可以共榮共存的準則,從來就是有限的、片面的考量而已。

三、尊重世界、和平共存

  這些淺顯的例子,不是為了說明多數人「物化」取向的原因理由,也不是在分析、指責人心的扭曲,然而,在各自建構「理所當然」的迷思下,各方錯綜複雜的私欲所驅策的行為不斷累積,的確使我們對有形、無形大環境的負面發展感到憂心。
   針對這樣大的問題,理所當然的,任誰也不敢對任何人有期望,甚至強制灌輸教條,不過,有些做法可以先從從自我做起。

  對於「人」、「物」,懷著感恩的心。

  有些人,教導體貼、慷慨與溫柔,教導祝福與分享的喜樂,有些人在他人最困難、痛苦的時候,給予援手,真誠打氣,我們固然充滿感恩。也有人用他畢生領悟的智慧,化約成大眾聽得懂的陳述,適時提醒我們的抉擇,更是要銘記在心。有些人以負面的批評,教導反省的方法,讓我們洞識培養習氣的分寸。還有更多不認識的人,在各行各業,使我們生活舒適、方便。還有一群默默行善的人,不為名利,做的事看似微不足道,卻隱然成為一股清流,我們都要讚嘆。

  這不是跳開私人恩怨,掩飾真情,迂腐泛泛之論。對於「人」,以「觀功念恩」來取代「理所當然」,心的格局會擴大,想法也會不同。順境無疑使人愉悅,感恩的心容易升起,比較不難;如果我們在逆境中,試問︰自己要「學習」什麼?慢慢地,就學會把生活中的衝擊變成學習成長的經驗,我們的生命將會變得海闊天空,困難不再是困難。

  對於「物」,也懷著感恩的心。生活中的需求、享受標準不一,往往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然而,我們享用物質的目的,無論如何,不是為了虛榮,所有物力其實都得來不易,感恩生產者帶來的方便,以「愛惜」來代替「理所當然」,節約儉樸,生活會變得簡單,負擔也會減輕。

  對於「事」,任事懷著用心認真的態度,在別人的需求上,學會看到責任,珍視職務,做好每一個工作,有時候,放下身段,照著遊戲規則,與人共事,讓工作變得自在。

  針對「理」,追求理的平衡最不容易。人與人之間,人與物之間,人與自然之間,什麼是和諧、平衡?我可以不管浩瀚的宇宙,可以不知人體的奧秘,可以不顧自然的法則,但生命是一個網,比如說︰我可以無知,但是我不能以無知為藉口,妨礙別人等等;我不尊重別人,發之於聲,形之於色,就不能要求別人尊重我;我不知節制,隨意揮霍,就不能怪資源有竭盡的一天;我恣意破壞環境,就不能要求風調雨順。人的生活好比是儲蓄,只有支出,沒有收入,再多的財富,也有用完的一天,然而一但開始儲蓄,增加的還有利息,在人際關係上的和諧經營,利息可觀;在物力上的珍惜,本金不竭;對自然的愛護,絕對不會壓縮人類生存的空間。這才是「理所當然」。

  達賴喇嘛曾經呼籲「和平共處的道德意識」和深入、了解「尊重自然界的法則」,如果我們用「和平生存」與「和平共處的道德意識」來取代人類普遍「自私」的藉口,用一種「自我責求」的行動力來減少過往「理所當然」所造成的偏差,相信堅定這樣的理念,去對待生活中的一切,不管在那裡,既能獨立自主,能尊重別人,更能善待自然的生命,尊重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