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科技產業現況淺談台灣勞工人權

電腦科技產業 軟體工程師 勒克

  台灣科技產業發明了一種加班不用付錢的制度,就是所謂「責任制」──也就是每個人工作不依照工時,取而代之的是完成應負的責任。理論上,可以不用固定上下班打卡,給人更多彈性與選擇,工作勤快有效率的員工甚至可以提早下班,安排自己的生活;可是現實狀況是:責任無上限,永遠有工作可以分配,每天都要加班,完全失去了勇於承擔的責任感與成就感。

  雇主為了彌補員工低落的士氣與種種犧牲,發明了「股票分紅制」, 為了因應景氣循環,又發明了「無薪假」。但是這些制度完全是以雇主角度出發,鮮少考慮員工權益, 非但分配不公,且權責不明。例如:股票分紅是根據當年度公司獲利的狀況,與員工責任、工時無關,公司若是管理、營運不善,而不發股票,員工就是白做工了。又例如:不景氣時,公司放無薪假,員工仍有責任要在家完成工作,卻無權要求景氣回復後,有相對應補償。所謂「衣食足而知榮辱」,台灣產業界習慣低價競爭,競逐眼前利潤,而不投資未來,產業轉型緩慢,加上政治力干預,可謂「先天不良,後天失調」。

  新興產業靠腦力、成熟產業靠管理,可惜台灣人才培育跟不上這個原則,年輕的新腦力都用在已成熟產業,舊產業卻又轉型困難, 只能靠working hard 賺錢,沒法 working smart。只好轉往大陸找低價的勞工,多多 working hard,然後再往內陸,繼而向越南發展。長期以勞力當作核心競爭力的後果是:每個人單位工時薪資都很低,工作愈久,愈沒競爭力。家庭儲蓄能力不足,消費力當然難以提振,也不容易提供好的教養環境給下一代,以致不想生、甚至不敢生。

  如今經濟成長,只反應外銷、內需長期成長低、工資低靡、新鮮人與中年失業、生育力低……,種種後果無不與台灣長期「犧牲勞工權益,先衝經濟成長」的舊思維有關。如果不扭轉現狀,而是繼續增加受薪階級的負擔,我們可能會看到一個必須放棄尊嚴與主權,以求安全與溫飽的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