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忍、仁、修養

逢甲大學推廣教育專任講師/宸泰諮詢管理顧問中心總顧問 陳星翰
   認知、認識、相認、認定、認看,均是指兩事物產生交集後的感覺,或感應人與人之間,常會因認知上的差異而產生意見不合或溝通不順暢,當你對某一個人或事或物有認知後,或是認為為何時,那代表你本身已是執著在心。

  所以,在兩認知空間形成對立時,任何一方絕不可能是客觀,也就是某一認知空間形成不和諧,絕對能認為自己會有多客觀之面對此一問題。

  比如?:你認為這東西不好吃時,當別人要你嘗試時,你一定拒絕,甚至批評此東西的不好等種種,反應均會出現相對的;當你認為某人不好溝通的時後,你本身一定是先入為主,而且堅持己見,甚至自以為是,而不能接受別人的意見,所以你會認為別人如何又如何,怎樣又怎樣,其實,你可能忽略別人立場,或你本身想法,或意見的適應性是否客觀。

  所以,當我們無法與某一人、事、物有效交集溝通時,應反思考本身是太堅持,或極端的立場與想法,所造成別人一時無法接受,或是根本無法成立讓別人接受,或許我們本身未全面正反兩面同時思考,而造成一不很好的認知,而使他人無法了解,也就說,當我們認為別不好溝通時,或許應反思是否我們本身的立場過份偏頗,或是不夠周延,此時,那就先放下自己的堅持,先將本身的思維放一邊去言為忍,按受他人聽聽他人的看法、想法,試著將別人不能認同我們的部份反覆思考而後分析去正反面的思,如此重新套入溝通的過程中或許經過此一過程兩方,就不是在認為別人不好溝通,因為放去堅持,尋求共通可行的交集、空間,如此則可成仁。

  仁字的應用既是雙方均能接受的意思,行仁如何行仁,你要救人行仁術,但也要有人願意接受,才會成立,若是你有心行仁,而不講求方法,而別人無法認同,而接受,那又如何行仁呢?

  所以就是雙方均可接受的空間形成共識,那就是互相行仁了,救人或被救,才能行仁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