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整合

築基建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楊肇慶

  都市更新條例是一部立意良善的法律,所強調的是,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的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希望能整體開發,.振興產業讓社區能永續經營。

  如此卻也激發人性無限想像的空間,在臺灣也突顯出,難以彼此共同合作,為大眾利益而無私捐棄己見,深怕所得到的會比對門少那麼一點點,以致產生整合上困難重重。

  現在「都市更新」正夯,地主更顯露出高姿態,即便在簽署事業概要同意書,最常遇見的說詞是「別人簽了,拿來給他看,再決定是否簽署」;或是「別人同意他就同意,最後再拿給他簽署」。所顯現的就是不信任,甚至於有他人已簽署,卻刻意不願簽署,因為彼此間曾經有過節。

  都市更新要能成就,社區居民的凝聚力是相當重要,而在地民意代表也是成案的推手。都市更新是否為居民所想要?規劃的新社區能否達到居民所需要?實施者所釋放的條件能否符合居民所需求?整合人員溝通方式能否被居民所接受?都直接間接影響著都市更新能否成功。其實更新並不難.彼此摒除己見.最大受益者將是住戶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