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衛人權?臺灣莫忘初衷

萊卡兒國際有限公司實習助理諮詢師 Grace

  近來,深受《葉問2》的影響,常常在搭車、空想的時候,發呆著,思考著關於我們所謂「人權」的問題。葉問在片中常常有經典台詞,這次讓我泛起雞皮疙瘩、引起我發呆思考潮的一段詞:「人,可以有階級之分;生命,絕不可有貴賤之別。」這句話不斷在我的腦中盤旋著、久久揮之不去。

  這句話一語道破古今中外的醜陋,在我們自覺不能被看輕的同時,我們是否同等的公平對待第三世界的國家、甚至是人民呢?台灣,我們可以自詡「先進國家」,對於其他落後國家,我們有沒有做到扶弱濟貧呢?曾經,台灣受到其他國家壓迫,當時的台灣人民一定自認:後代絕不會如此惡霸;如今,我們有沒有做到一個先進國家應有的人權態度呢?我知道很難!所謂「屁股決定腦袋論」也很適合應用於此─當我們仍是開發中的國家時,對於未來總是充滿美好:我們一定會照顧弱勢、一定可以公正地主持社會正義;今天,我們卻是充斥著黑金、暴力。

  台灣,我們的人權態度為何沒有跟著國家而發展?歷經這麼多政治對於人權的壓迫,我們難道沒有學習到任何經驗嗎?對於當初的期許,我們又實踐了多少?

  從現在起,每個人只要盡自己一份小小的心力,讓世界更美好,宇宙間美好的力量最終一定會回到你的身上,相信一切都不難、相信一切都會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