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責任

國立中央大學企管系四年級大學生 林千禾

  人類在發現石油、工業革命的短短一兩百年內,世界的面貌從此徹底改變、高達四十億年的地球生態被破壞殆盡,為了撐起過度的遇慾望,人類以無止盡的科技剝削地球,而終將招致毀滅。大自然規則被打亂,未來,我們所面臨的極端現象會不斷出現,氣溫上升、冰山溶解、天然災害發生頻率只會持續刷新歷史紀錄。許多物種加速絕滅、北極熊無家可歸、珊瑚礁和海洋生態也面臨浩劫,世界發展愈來愈快,早已遠超過地球所能承受的極限。

  媒體所播送的颱風、颶風、海嘯災情,我們都以為我們是這一連串災難的受害者、對一切石化工業、二氧化碳排放量...決定權好像只停留在財團及政府之間,不在我們能力所及範圍,我們對這一切無能為力只能接受,然而,沒有作為就是最大的作為,漠視地球的傷害也就是漠視身為地球公民的權益。食指點點Facebook上「正負2度c.tw」對於地球幫助不大。一直以來,我們對真相聽得太多、說得太多,卻做得太少。人必先自助而互助,再求天助。

  現代社會最欠缺的便是行使公民權的公民。基本的環保筷以及隨身杯並不難做到、盡量搭乘大眾交通工具、避免購買非當季、里程數過高的食物、節約能源...有些時候,我們把救地球想的太難,導致什麼都不做,其實,在我們什麼都不做的同時,便是在加害地球。先從身為消費者的角度開始,或許較為容易。假始終端消費鏈的需求減少,源頭對環境的剝削就能降低。

  即使環境遭受嚴重破壞,我們仍沒有悲觀的權利,未來十年,可能是人類最後生存的十年、是為地球盡最後努力的十年,我們理當面對自己製造的傷害、奮力一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