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校園人權

高英工商教師 許貞敏

  在教育界十多年,一路走來,看到許多學生對於人權兩個字的定義有所偏差,為了爭取他們所認為的應有權益,不惜和學校的老師教官爭辯甚至槓上,如此的事件層出不窮,校園內有關學生事件的處理方式,多直接依校規來處分,難免造成學生和家長對學校的誤解及不滿,因此,筆者認為校園人權的建立與釐清很重要,教育單位應讓所有的學生,家長,老師,了解學生的基本權益,而非僅以個人的認知認定之。有關人權教育的理念,不只是學生,包含家長,學校的行政人員,教師,都應有進一步的學習與了解。

  首先,學校應重視品德教育,培養學生正確的道德觀與價值觀,學生常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違規犯錯,因此,校規應明確界定相關規定,以供學生遵循,有關學生的權益學校單位亦應給予尊重,在引導學生尊重別人,尊重自己的同時,教師的行為舉止皆應以身作則,以作為學生的表率,例如教師本身不抽菸才有立場禁止學生抽菸。

  另外在輔導與管教方面應並重,重視學務人員的管教品質,提升輔導人員的專業素養,避免在輔導及管教的過程當中造成二度傷害,或因輔導或管教不當引發遺憾,謹企盼在大家的努力之下,使學校更邁向符合人權的優質化校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