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菸害防治法

和合小吃攤員工 練逸偉

  關於菸害防治法這點,本人其實很不同意,因為所謂的菸害防治法,保障的只有不抽菸的人,對抽菸有害身體健康,但是沒有抽菸的人有人權,那有抽菸的人呢?人權生在哪裡,很多人往往都只會認為吸煙的人,妨礙不吸煙的人,以國際機場來講就好了,把所有的吸菸室都廢掉有用嗎?,可以講一句坦白的沒用,因為大家會在進機場前,瘋狂的抽菸,進了機場,出了海關,飛機延誤,有抽菸的人找不到地方抽菸,只能像老鼠一樣,到處躲,所以不抽菸的都說抽菸的不是,什麼都漲價,那要有菸酒公賣局幹嘛,廢掉就好了呀,這些不抽菸的人只會顧自己的利益,那些抽菸的人只好到處躲躲藏藏的,所以菸害防治法這條爛法規,是只保障不抽菸的人,對於抽菸的人根本沒有顧慮到,廢吸煙有用嗎?桃園國際機場在全世界也排不上名次,台灣的法律只會做一些讓人民不信賴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