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國立武陵高中學生 林家安
  「人權」始於出生終於死亡,所以人權與人類是息息相關的。從人類發展出第一代人權、第二代人權以及第三代人權就可以知道大家越來越重視「人權」這個議題了。
  
  前法務部部長提出了廢除死刑這個問題,站出來為死刑犯爭取人權,許多人權團體也出來響應廢除死刑,或提出應給死刑犯留些時間跟家屬訣別。或許加害人是該要有人權,但被害人的人權又在哪裡呢?加害人的家屬又有想過被害人家屬的感受嗎?許多人還會因為加害人不是故意的或是深具悔意,就開始同情加害人,希望法官以及社會大眾能給他一個機會重新做人,那被害人就應該被殺嗎?為什麼被害人一點機會都沒有?
  
  所以我覺得死刑應該還是要保留,這樣才對被害人公平啊!雖然說殺人不好、死刑不好,死刑應該也要有人權沒錯,但是難道被害人的人權就不是人權嗎?法律常常說「人,生而平等」,那麼如果廢除死刑了,其實是對被害人一點也不公平的,所有人的人權都應該被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