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惜台灣 永續發展

高雄師範大學副校長 吳連賞


  八八水災肆虐南台灣造成重創已近一年,幾次赴災區考察,眼見山河破損遠超乎想像,真有椎心之痛!徹底反省檢討,似乎「人與自然」和諧共處更顯重要,國土規劃與治理,一定要揚棄開發掛帥思維,這種哲學叫做「經濟化我們的生態島」,這回確實很悽慘地使美麗山河變色,真的是「ㄟ(會)哭哪毋(不會)哭〈台語〉」(Economic)。不只欲哭無淚,根本深陷「想哭都流不出眼淚」的痛苦深淵!我們一定要扭轉過度開發與人定勝天的迷思,回頭厲行「生態化我們的經濟島」的保育哲學觀,也就是尊重自然、保護生態、保育山林。「生態」其實很簡單,就是「生存的狀態」,不能只有人類生存狀態好,而是要動植物生態好,山林生態體系好,水土風水好,大家生存狀態都好,人類才會好。生態的另一層涵義就是「生活的態度」,面對這場世紀浩劫,對浩瀚大自然令人驚悚的力量,能不謙卑以對嗎?而對隨時反撲的老天爺與自然規律,能不遵守嗎?顯然唯一的國土治理哲學正是「要與大自然共譜和諧美好的樂章」。

  很多的評論都說:「這回災害這麼嚴重,完全是因為民國99年8月8日至10日三天莫拉克颱風在高雄、嘉義、台東地區累積總雨量高達2,686毫米,不到三天竟下了一整年的雨量,不但打破台灣歷年颱風雨量紀錄,更導致非常嚴重的災情!」可是這回嚴重死傷的重災區,大都是過度開發的地區,以災情特別慘重的高雄、屏東、台東、嘉義幾個鄉鎮而言,多數被土石流掩埋的房舍,大部分都領有合法的建築執照,即使是此番重創的寶來溫泉村、大津瀑布、多納溫泉、六龜與茂林風景區管理處等地,也都經過合法建物申請並核發建照。試想責任由誰承擔呢?坦白講,恐怕大家都難脫責任與關係,不管是易致危險山崩的環境高敏感區,或是具危險的環境中敏感區,以及較不具危險性的環境低敏感區,大肆開發與發照的結果,山林已破壞得面目全非、千瘡百孔。如果一旦建照未通過,各級民代關說、壓力接踵而來,中央與地方政府一一淪陷,甲種、乙種及丙種建照也都相繼失守發下去,結果就連建在荖濃溪河床中的溫泉村也照樣發照,這是不是自討苦吃?太超過的違反自然法則呢?這樣的山林國土保安政策,我們是不是一個共犯結構而難辭其咎呢?未來還可以繼續只為民主選票,而枉顧社會正義、濫發建造嗎?

  痛定思痛,如今該是擬定嚴格的「國土規劃與保安法」的時候了。我們只有一個台灣,也只有一個美麗島,台灣不能移民,台灣也不能複製,更不能搬家,所有雪(雪山山脈)、中(中央山脈)、阿(阿里山山脈)、玉(玉山山脈)、海(海岸山脈)等五座山脈與山麓平原的交界地帶所有環境敏感區的開發建設活動,都應該立法來加以嚴密管制,同時也列為長期監測對象,已經開發完成的也要列入再檢討的範疇。所有學者所追蹤研究且已列管有案的環境高度敏感區,亦即好發土石流、易生災害的「最壞風水」地帶,即應該嚴禁開發的陡上坡、陡下坡、順向坡、上坡高擋土牆、下坡高擋土牆、鬆土坡、山谷的谷口及谷邊等七種高危險區,都應該建立完整的國土保安地圖資料庫,並以地理資訊系統(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搭配GPS定位系統,建立全國環境敏感區監測網。同時進行土地利用的適宜性分析,適宜者可以開發,不適宜者絕對要禁絕開發。通過「國土規劃與保安法」的強力落實,圈劃並指認出上述不適宜開發的環境高敏感地區,並鼓勵或強制住在上述環境高敏感區的民眾遷村或移住其他地區。唯有如此,才能確保住在山林地區或高敏感區的所有民眾都能趨吉避凶,慎選風水寶地,進而安居樂業。

  有一位環保哲學家說得好:「留下山林,毀棄都市,有朝一日,都市將奇蹟般的出現;留下都市,毀棄山林,有朝一日,我們將一無所有。」曾經創造經濟奇蹟的台灣,經濟發展與都市化的成熟度,都已經達到先進國家的水準,當我們生活都已邁入優雅化社會型態,是不是更應該回頭思考,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平衡,兩者不應該是殺紅眼的仇人,而應該是可以取得「兼籌並顧、永續發展」的美好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