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公民人權發展論文

中龍鋼鐵電機工程師 李勇昇

  自有人類文明開始,從世界各地的文明發展中有許許多多的國家興起,既而創造了屬於每個國家以及種族的歷史以及文化,當一個國家強盛或者衰弱時,或者以一個國家的個體經濟發展中,常常逃離不了一些利益以及權利等等的慾望驅使而導致發生了戰爭﹑環境破壞﹑甚至縮小成為一個人與人之間的功權名利上的觀點差異性,導致發生人權上的迫害,諸如人類文化上的發展下的產物,例如重男輕女﹑僕主關係﹑種族歧視等等﹑司法判決不公,牽涉到國家之利益等等,不勝枚舉.

  現今民主化的國家中,從早期的國家大革命中創造人權上的爭取,例如推翻滿清王朝貪腐的國父 孫中山先生,為了推翻那時代腐敗的政治文化既而發動11次大革命;現今社會上,人心的貪腐,以及現有的法律,無法徹徹底底的保障人民的身家財產時、當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時、而無法獲得應有的伸張,就更能了解體會到人權發展的重要性。藉由心與心的連結以及交流中,發展出基本人權的理念以及哲學思想,讓少數掌握世界權利以及資源的20%的權利人士體會到人權的重要性;當他們利用權利以及金錢在這世界上予取予求時,更能體會到整個地球村的概念。當發展經濟時,不污染環境,不造成大量破壞,導致地球環境變遷,繼而影響世界;當發展國家權利時,時時想到有許許多多的老百姓,有家庭有小孩需要基本的生活,就不會有武器發展強大的國家,欺負弱小無力的國家..等等.

  更貼近自身生活人權的應用上,例如主管要體會下屬、現有的國家司法體系對人民保障的規範以及要求..等等,還有政府的國家建設以及天然災害對應的正確作法等等,都是保障人權的一個實際行動。若少了利害衝突,多了一些為他人設想的一種思維,諸如最近最好的實例,大陸富士康科技集團公司員工跳樓事件,公司為了賺錢,卻枉顧了人性化的管理,繼而損害了員工的基本生活權利;以及最近在台灣常常發生的國家建設的工程弊案﹑以及國道北二高大走山事件..等等,都是政商利益下的一個犧牲受害的案例。若權利決定者能少賺一點錢,多多為國家為人民著想,這樣的話就不會有上述的這些問題了.

  總而言之,發展世界公民人權勢必在行的方式,可以藉由網路﹑聚會、論壇..等等,落實在生活中,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等等都是,讓我們為世界公民人權的美好未來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