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的權利-談有機農產品的迷思

蕊茂有機農場負責人 黎忠懃
  成為一位有機農夫,從事有機耕作第十年,最常聽到的話是「台灣的環境真能種出有機的作物嗎?」「台灣真的有人種出純有機的作物嗎?」,先天環境不良與對人的不信任的因素,其實聽在我們實際從事有機生產者而言,著實是一大打擊。

  原因不外是大家對台灣環境污染的印象深植人心,消費者不易辨別真假,加上慣行農法在使用農藥上過量的濫用或不當混合使用(因農產品賣相好壞與產量會影響價格的高低);有機法規的頻繁修訂,稽察執法不力,一再被檢出農藥殘留者依然能夠在有機市場生存;甚至有些學者教授及農政單位官員亦以農業權威的姿態訴說著,有機農業在台灣的環境不可能達成!

   常聽消費者對我們說「有機是良心事業」,但只憑道德良心,似乎無法說服和吸引消費者。因此從開始就必須通過各種檢驗與檢查,包括有機生產的專業課程,取得被認證的資格,再向驗證單位提出認證申請,通過生產地的周圍環境汙染評估,土壤與水質8大重金屬檢驗合格,使用的肥料與相關資材審查通過,缺失改進等,再經過3年的轉換期間,才能取得有機的認證標章,取得認證後若被查核有缺失(使用不當資材或不符規定),會被處停止使用標章3-6個月。上市販售仍會有不定時抽驗農藥殘留,若有殘留會被處高額罰金及停止有機標章6個月;嚴重者可直接註銷認證資格。

  有機農業重視過程與結果,和吉園圃(GAP)安全用藥有極大差異;有機農業沒有農藥安全期問題,因為不得使用化學農藥。有機農業對環境及病蟲害的方式是有限的控制但和平相處;慣行農業對於病蟲害的態度是趕盡殺絕。至於常有消費者問到的硝酸鹽問題,在有機農業低肥份的施肥方式,相對於慣行農法的足量施用化肥,會發生的機會不高,況且一直將食品添加物套用在自然產出的作物上實為不妥。

   想讓自己吃的權利伸張,就必須多了解食物的來源過程及相關資訊,時時注意每月的檢出報告,避免買到不肖業者的假有機產品,留下好的,淘汰不良的,吃的權利才能被確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