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人權

忠貞國小學生 陳宥憫
  聯合國在1989年11月20日通過了「兒童權利公約」,詳細列出兒童最基本權益。前幾天我在放學的路上,看到一個剛學會走路的小朋友,不小心跌倒了弄髒了衣服,結果看到一旁的媽媽沒有扶他還破口大?,小朋友被?哭了,媽媽更火?的更大聲,我很想問那發脾氣的媽媽,妳都沒有小時候嗎?妳小時候都沒跌倒過嗎?一個剛學會走路的小孩跌倒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應該要用關心及鼓勵的方式,雖然是小朋友也是需要被尊重的,一個常被責?的小孩久了就皮了,對於責?不再感到羞恥,對待別人自然也以同樣的方式,這樣便造成了惡性循環,所以要終止這樣的惡習,身為父母的人除了「以身做則」更要想想能為孩子做什麼?真的是孩子們需要的嗎?身為父母的要幫助孩子擁有開創未來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