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制父母管教,呵護子女人權

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吳齊殷
  人類社會中,父母對其子女的「管教」,乃是人類社會「社會化」其子民的重要關鍵管道,若管教得當,則「社會秩序」有以致之;然而,若管教「不當」或「過當」,則反而會引起諸多的社會問題,對人類社會而言,反而具有反效果。

  近年來有許多重大的社會新聞事件,報導有為人父母者,或因為際遇不順、或因為生活困頓,而羅織不願獨留孩子在世上受苦等等堂皇的理由,以遂其意志任意剝奪掉孩子們的生命。這樣令人遺憾的社會現象在過去幾年中,層出不窮。此類事件,雖總令人傷心與遺憾,但我們首先應該注意到的問題是:在台灣社會中,為何父母總把孩子視為個人財產,認為自身對於孩子的生命與生活擁有完全支配的權力?誰又該來保護孩子身為「人」所擁有的基本權利?

  欲挑戰根深蒂固的社會概念,就讓我們從父母對子女的完全支配談起。在台灣社會傳統的觀念當中,養兒育女、傳宗接代的重要目標之ㄧ,乃是「孩子,我要你比我強」!下一代往往被迫承擔父母的希望與冀求,需肩負「光耀門楣」的責任與義務;雖然在子女的養成過程中,無疑地,父母往往也是竭盡所能地給予孩子最好的生活條件,希望自己的子女擁有最大的競爭優勢。然而,對父母來說,無論是生物上或是精神上,孩子經常成為一種自我延續的顯現。自我延續的概念上,父母總希望孩子能夠青出於藍來達到其自我實現,在孩子身上加諸了許多願望;自我延續的展現,最常從子女教養的方式中顯露出來,孩子該學什麼樣的才藝,該加強何項競爭優勢,才不會在人生的競爭中居於劣勢,什麼樣的路才能讓孩子未來的生活獲得保障,這些往往都是由父母做決定,而非端視孩子自身所展現出來的天份,走向適能的方向。

  在台灣的社會中,父母的愛總喜歡展現在對孩子生活的完全支配。在父母無私的奉獻中,時常將孩子視為其一體,認為孩子是由父母所分化而出,孩子身上留著是父母的血液,孩子的未來往往是父母所描繪的藍圖。大部分父母在教養孩子上,成了孩子未來的塑造者,而非指引者。

  要摒棄自我延伸的概念,而將孩子視為獨立分離的個體,是目前台灣社會為人父母者,最為缺乏的重要觀念。孩子生活上的依賴常使得父母認為:孩子與其密不可分,若是孩子脫離了家庭便將無以為繼、無法生存,父母是孩子生活的全部與唯一的依靠。在這樣視為連結一體的理所當然中,或許父母從未想過在意志上將其本身與孩子做分割,把孩子是為一個獨立的個體,區分出我者與他者。家庭中成員被圈為一個整體,而忽略了當中每一個人所擁有的主體性。與孩子的相處互動中,父母往往認為做的安排是對孩子最好的選擇下,父母容易忘記與忽視,互動的對象乃是『另一個擁有獨立意志的全人』。在孩子無法自主的狀態下,大家往往忽視他們也同樣是一個擁有權利的個體,這不僅僅是掩耳不聽孩子的聲音,大人對於孩子在生活上的安排更是容易擴大成生命的支配;什麼是孩子該做的,什麼是可以做的,大人忽略了孩子的自由意志,在為孩子著想的著眼點上,這樣的專斷,終究抑制了孩子選擇的自由與發展的可能。

  對於孩子所擁有的基本權利與人權的尊重,是一項亟需推行的社會倫理價值。雖然孩子與家庭關係緊密聯繫,無論生活的需求或親情連帶,都是他們無法與家庭切斷的連結,在這以家庭為主要活動場域的成長中,即便孩子在生活上還無法自立,我們仍不應該忘記孩子所擁有自主獨立意志。不僅父母不該將孩子視為附屬品,同一社會共存的其他成人,也應體認孩子是一個自主獨立個體的概念,他們與家長不是同一個個體,不要再認為別人家的孩子管不著而漠視孩子們所發出來的各項求救訊息。大家都應該要學習,只要是一個『人』,他便擁有獨立的生命、擁有與其他人相同的人權,不因性別和年紀而有所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