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與尊重

花蓮鄉秀水鄉水源國小教師 閻姵驊

    我是一個四十五歲的女人,當過人家的女兒、也當了人家的老婆、更當了孩子的媽,而且也是許多學生的老師。在這眾多身份中,如何尊重自己也尊重別人呢?!這是我目前專注的人生功課。

    現在我擔任六年級的級任老師,學生不再是老師說一是一,他們會說不要、會唱反調,我曾經氣得和學生吵架甚至動手打他們。當學生不買老師的帳時,常被冠上的罪名是:目無尊長;就是不尊重老師。

    我有兩個幼稚園的小孩,非常需要陪伴,當媽媽的我想去學畫畫、參加讀書會時,孩子會說:媽媽,你不能去,我不希望你去,我要你在家陪我們。我會對孩子說:媽媽跟你們一樣有自己喜歡做的事,媽媽一定要去。

    當了人家的老婆,常希望有自己的生活時間也有共同的家庭時間,希望兩者能兼顧,期望另一半能和自己配合,讓自己的生活快樂。

    最近家父生病住院需要洗腎治療:姊姊信道教,求了一件畫過符咒的衣服讓爸爸穿上,弟弟是虔誠的基督徒,對姊姊說:你們那些小神出現, 我的耶和華是真正的大神就不屑來救爸爸了;又對爸爸說: 除了耶和華,沒有人救得了你,耶和華告訴我,你一定會到教會來受洗。爸爸是佛教徒,非常的不悅。

    到底人與人之的失和,爭執,衝突、仇恨從何而來呢?
如果,我能放下權威的形象需求,和學生夠交情夠朋友夠了解他們,那麼心中還會有「目無尊長」的防衛言語嗎?

   如果,我平時陪小孩時是百分之分的把心放在他們身上,而不是只把它當作責任,如果我給他們的是安全感與愛,他們會那麼焦慮我不在身邊嗎?

   如果,我們是用「我好、你好、大家都好」的心態去看待宗教,還會有那一個神比較厲害的問題嗎?
每個人都期望別人尊重他的想法、作法、地位。請問,這都是為了誰?為了一個需要被滿足的「自我」。有誰能真正放下「自我」、放下內在陰影的投射去看、去聽、去想這個世界發生了什麼事?如果可以,我認為那才有「尊重」可言。每個人都需要被尊重的是:每個人心中有共同的神性,大家都是神之子,沒有高下尊卑之分,大家的源頭都是一樣:愛。唯有愛是一切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