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與醫療

桃園縣大同國小教師 周瓊如

  98年10月,鄰居某先生全家跟往常一樣,晚餐後坐在客廳沙發看電視,突然間孩子們發現老爸的嘴巴笑的時候忽然歪向一邊,於是全家非常緊張狀況下,馬上自行開車送老爸到醫院掛急診,當下醫生診斷後告知為顏面神經中風,需住院檢查。住院期間經過醫生密集檢查,醫生告知心臟血管有栓塞現象,有可能需裝血管支架,就詢問醫生若需裝支架費用是多少錢,醫生告知需自費七萬左右,健保僅給付二萬多元,經過各方詢問後,有部分的病患血管支架是由健保全額負擔,於是再詢問醫生,為什麼有些病患血管支架,是由健保全額支付,結果得到答案是因為對方是由救護車送來就醫的,所以依健保的規定血管支架的費用,是可以由健保全額支付,當下鄰居心中就非常不平衡,相同疾病一樣繳交健保費,為什麼健保的給付會有如此的差距?

  今日若有人發生心肌梗塞的疾病,若為配合健保給付原則,難到只能等待救護車救援?這當中也許可能會造成車輛往返時間浪費(尤其鄉下離醫院較遠),而造成人命折損。生命只有一次,不能重來,用人命當賭注,這風險實在太高了。健保設立是為了救人,這樣的給付原則實在有違設立原則,心肌梗塞這種病死亡風險相當高,誰會為了領健保補助費用去得這種病,既然是全民健保就應重視人們就醫的人權,健保給付原則實在還有改善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