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偷走我的血汗錢

台中技術學院助理教授 林晏如

  五月份是申報綜所稅的第一天,也是勞動節,我想多數勞工在自行申報綜所稅後,必定心中有些許疑問?「我為何需補繳這麼多稅?我所得有這麼高嗎?」台灣綜所稅稅制秉持著「量能課稅的公平原則」之精神,幾年前學者赫然發現,諸多金字塔頂端的所得階層,其綜所稅平均稅率居然較一般所得階層低,顯然和現行稅制所欲達成的「公平」目標相背離。因此,「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在2005年12月9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2006年正式施行「最低稅負制」,以改善因過度適用租稅減免規定所造成的不公平,彌補現行所得稅制的缺失。

  近十年來,台灣的GDP成長達29.04%,扣除物價成長後,GDP實際成長17.5%,然而,十年來全體民間企業受雇者平均名目薪資僅成長5.4%,若扣除物價膨脹,實質薪資則是不增反減,究竟『錢』跑到哪裡了?是值得關切的問題。

  根據天下雜誌報導,台灣九百萬勞工負擔全國七成二的所得稅,顯然勞動階級反而負擔較重的稅,而政府日前將營所稅稅率由25%降為17%的政策,多數民眾不免懷疑,政府為了提升國際競爭力,減稅救經濟,再度將企業稅賦大幅調降,是否隱含我國稅制將更重課勤勞所得,使政府欲將落實公平性的課稅目標更加雪上加霜。

  無庸置疑,現實生活中,諸多巨富大多靠資本利得,才能在短暫時間迅速累積財富。而現行所得稅法,三項財產交易所得(即資本利得):證券、房屋及土地交易所得中,目前僅針對房屋交易所得課徵所得稅,而其稅基又和實際房屋交易所得有極大落差,亦即,即使對房屋交易所得課稅,但稅賦並不高。

  按理說,資本利得性質上和勤勞所得迥異,其可歸屬於不勞而獲所得,但現行稅制其稅率極低甚至為零,而有能力獲得資本利得者大都為M型社會的頂端者,在現行稅制仍舊存在著「濟富劫貧」不公下,政府為了減稅救經濟以提升競爭力,將營所稅大幅調降的同時,是否亦應檢視現行稅制的公平性,以改善我國所得分配不均與貧富差距愈嚴重的現象,是政府值得正視之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