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到了選舉熱潮的時刻,每天大街小巷都有候選人的宣傳車逕相拜託選票,好不熱鬧!回想96年底立法委員選舉前的兩個月,因為何姓宗親會舉辦的自強活動(這是每年例行舉辦活動之ㄧ),我與老公被檢調單位約談的ㄧ幕猶記腦海,如歷歷在目般重現!
自強活動於當年8月下旬辦理──故宮博物院知性之旅一日遊,費用一人400元。活動過了約一個半月後檢調單位開始抓人做筆錄,原因是何姓有位候選人參選當屆的立法委員而被有心人士污告有賄選之疑,所以檢調單位大肆採取行動把參加旅遊的人員一一帶去警政單位做筆錄。
驚嚇的某ㄧ天,早上家裡來了兩位憲兵大隊的警員說要找我先生,問明究因方知是宗親會之事請他去說明,當天因上班不在,他們隨即前往公司要人,過了一兩個鐘頭他們把我老公載回家,說是要拿資料(老公是宗親會的財務長);隨後我回娘家(同區附近)吃中飯時,又來了兩位警察到娘家找我,見到我說明原因就要我坐上警車跟隨他們到警局去,我要求回去換件衣服(因當時穿熱褲)他們卻執意要我上車到警局去。因為參與自強活動的人員共三車,同一天被找去做筆錄的人員在警局可說擠得水泄不通,又把我們載回住家當地的派出所做完筆錄後再載回去警局,之後又載去地方法院由法官問話,在那又遇見老公及宗親的朋友們也在此等候法官問話,就這樣折騰了一個下午直到傍晚法官問話結束後,我們被詢問的ㄧ群人都各自搭公車回家。
次年7月與嫂嫂、弟弟及侄媳、外孫女們到大湖一遊,途經外環道,弟弟開車我們提醒他要注意時速不要超速,當心警察會開單等等,說到「警察」兩字,那小小稚齡的外孫女卻冒出一句不可思議的話,『姑婆上次被警察抓去』。啊!我的天呀!才三歲稚齡的她親眼看到的那ㄧ幕已經深刻烙印在他的腦海中,聽到警察兩個字就聯想到我這姑婆被警察帶走的畫面。事後因這個事件上過幾次法庭作證,最後也判無罪認定,但是在我人生過程中卻留下不可磨滅的侮辱。
每回到了選舉時候,不乏聽到一些候選人會不擇手段做不公、不法栽贓對手的事件。眾說紛紜:認為搞政治是很黑的,不經一事不長一智,事情沒發生在自己身上還不知其所以然,經過此事我們深深體會有的候選人就是會圖了自己私利,不擇手段去無中生有或栽贓對手,讓對手在緊要關頭的時候失利而敗選,真是迫害人權,更是可怕的事件!
再說發生在85年12月19日太極門案件,因三個人的不實誣告,侯寬仁檢察官竟大肆搜索太極門並拘押掌門人及其弟子,又憑自己的直覺說太極門養小鬼,還僭越職權行文各縣、市政府,命令對太極門全省各道館斷水、斷電,簡直是濫權執法!更驚動了全國百姓及社會與論的大事件,因媒體不實大肆報導與報章腐爛刊載後,不明事理的人,聽信謠言後信以為真,即對太極門氣功學會團體不只誤解,甚至路上看見太極門的弟子們也避而遠之,更甚影響到其弟子們的家庭,造成不敢再去太極門練氣功!可見這種傷害導致社會大眾對太極門的影響層面有多深多大啊!
歷經十年七個月的官司訴訟,經最高行政法院第一、二、三審定讞於97年7月13日判決確定,太極門案件是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真是落人笑柄的史上大冤案,也在今年一月時經國家判予冤獄賠償費184萬。
太極門事件的冤案,經過十幾年的訴訟最終還其清白,但不知造成對太極門掌門人夫婦及其弟子們家庭的迫害與國家公帑資源的浪費是何其龐大呀!然而案情經判定後無以計數的冤案賠償費,卻要由全民買單,這些不法的執法人員卻無關緊要不負責任。
呼籲政府最高行政單位要訂定法規、法條嚴格懲治辦事不力的檢察官,給受冤的老百姓們一個交代,更給執法人員警惕,不要再有禍國殃民的事件再發生而浪費國本,本著『天賦人權、以民為本、以法為規』的精神公正辦案,才是國家之福、人民之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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