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可以做的更好

芳和超市收銀員服務人員 劉湘衡

  我是一個家庭主婦,家就住在學校附近,晚上在洗衣服時,經常看到八九點了還再拖車,甚至還有更離譜的,十一點了還再開罰單,像晚上學校學生放學了,路邊停放車輛,一點也不妨礙交通,為何就不能做到便民一點呢?

  雖然我不開車,也沒有停車的問題,可是看到這些情況,還是會為此而感到有些許不滿,自己常在心裡想,其實政府是可以做到更體恤老百姓的便利,像交通違規罰款,政府關於此收入的金額想必相當的高,收了這麼多的交通違規款,但我覺得便利民眾的停車場卻蓋得實在少之又少,俗話說"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但政府做的是否不夠多?例如學校可開闢地下停車場,讓附近的居民可更方便於沒車位可停的問題,現在的經濟景氣逐漸下滑,百姓的薪水也隨之減少,但這些違規停車款卻沒有所更動,如果說六、七點開罰單也還合理,但都十一點了還看到警察在開罰單,這麼做實在是讓人感到很不服也替他人感到難過。

  若政府能夠把交通違規款放的稍微鬆一點,不要到太誇張的地步,是否百姓也能稍微喘口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