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律務境

聯友機電組長 葉佐如

  談「尊重」,每個人或許似懂非懂。尊重別人尊重自己,已是現今社會掛在嘴邊的口號。在古老的社會,沒有這個名詞,只知如何去做,發自內心,做就對了。

  「尊重」是心理的自我約束、自我管理,可對別人,也可對自己。人與人之間有了尊重,彼此的互動也有了潤滑,可將彼此的碰撞及磨擦,降到最低。

  如果大家都能達到「尊重」的理想,世界也就和平了。唯此境界難度之高,令人難以想像,因此有了「法律」的誕生。「法律」訴諸於文字,讓人依循。但法律條文的制定,不及社會事事的變化。只能先以大方向為主軸,慢慢寫出細節,一層層深入,一部部相互交疊,完成了「法律」。

  「尊重」與「法律」是相互作用的,部份未做到尊重的,由法律來填補;法律制定後的執行,則需要建築在尊重的基礎上。若這個社會,多點尊重,每個人從心靈去管理自己,使用法律的機會則可少點,可見尊重的重要性。

  「尊重」的範圍是無限的,尊重自己才懂得尊重別人,尊重我們生活的環境,尊重世界各種萬象,尊重我們這個地球,如此才能生生不息。

  生生不息的目的是什麼?把「尊重」的精神傳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