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有修改的必要

中國科技大學學生 許雅雯
  我覺得台灣的稅有些問題是需要改進的,像是國中小學老師不課稅,我覺得這蠻不合理的,因為他們和一般上班族一樣在上班,且薪水也是不少,那為什麼不用納稅呢?像是公務員也一樣,領著納稅人的錢,但是他們卻有一堆福利,像是子女可幾乎不用繳教育學費,雖然一般人的子女也有扣除額二萬五可扣除,但一樣也都是上班族,公務員卻可以負擔較小,他們的薪水是來自納稅人的血汗錢耶!現在這社會錢這麼難賺,失業率又高,但稅率卻沒因此下降,還讓人民繳這麼多錢,但那些更該繳稅的人卻沒繳,軍公教人員是國家在養,退休後也是國家養,但卻是用人民的血汗錢在養,我想稅法應該修改此條。
  
  對於有些繳納不出稅款的人民,政府不應該用強制手段逼迫他們繳納,像最近遇到一位納稅人,他很有愛心的把所得幾乎70%捐出給慈善機構,但他不曉得使用列舉扣除額報稅時,只能扣20%的捐贈,當他知道自已要補稅時,當下他卻沒有錢可繳稅,稅法是否要改為可分期繳稅。而對於殘障有特別扣除額的規定,但有些人因為重大疾病付很多的醫藥費、住院費,有些人住在安養院要支付安養費,做為他們的子女,不但要扶養他們,打拼的錢,要付上列費用,還要納稅,這樣錢怎麼會夠用!這些支出也應該可扣除才對。並且殘障扣除額是否要有分級的規定,重度殘障應該有較高的扣除額。

  一般的市井小民都按時納稅,而那些逃漏稅及欠稅大戶,政府是否該更嚴厲的規範,對於收入低者的稅應該調降,讓人民更喜歡台灣,不是唉聲嘆氣的繳稅,政府應該好好想想該如何真的善用納稅人的錢,而非浪費,應給人民更好的福利。加油吧!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