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教育篇

兆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品管技術員 羅慧茹

  人生而平等-因為是與生俱來的,故這是身為人類的我們,最基本所當共享的權利與自由,是不分種族、性別、老少和國界。不管在哪一種信仰或國家中,人權是基本且不容剝奪和侵犯的。也應當給予其自由表達及選擇的機會。

  孔子說:「有教無類」,每個人都有受教的權利,不應有貧、富、貴、賤或種族等的差別。

  孔子也說:「因材施教」,因為每個人的天資與程度不同,所以對於授課方式與程度應該也要有所差別,才不會強者恆強、弱者恆弱。

  每個人在懵懂無知時應當給予其吸收知識的權利,應該是全方位沒有任何框架範圍的知識,但是現在有許多父母或老師為了某些目的卻剝奪了其自由發揮的權利;而整體的教育制度,卻讓其只受到應有的知識教育,卻沒有讓其學習到應有的禮儀與道德觀念。在學童初期,除了要給予通才教育與應有的求知權力外,更因給予禮貌與道德觀等的知識義務,不要一昧只是以人權為前提,卻忽略了真正人權之前需要盡的基本義務,才不會因為追求人權制度而造成了社會秩序問題。

  任何的權利都應有範疇,不應過度擴張;而基本的人權也不應該被剝奪,人權社會是實踐地球村的最佳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