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是垃圾嗎?還是垃圾是人權。為什麼有些地區把垃圾當寶,而有些區域卻視垃圾為洪水猛獸,欲眼不見為淨,欲除之而後快,但是只要有人存在的地方就有垃圾,就有人權,端視人們怎麼看待。
人權並不是一句口號,而是一從小到大培養成的觀念,是一種落實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為,回收垃圾是一種愛護地球資源的具體作為,保障人權是促進世界和平不可或缺的一步,我們都知道美國是最注重人權的,卻也是資源浪費最大的國家,台灣則兼顧了兩者,與美國最大的差異,在於國際間台灣的大聲疾呼, 嚴詞厲色永遠比不上美國或中共的輕聲細語,但要放棄嗎?並不需要,我們只要扮演好自己,自己確認自己在宇宙中的定位是否恰當,若是,就邁向前走到底。
生而為人就有人權是天地至理,是任何人事物都無法長久抹滅的。它刻在人心表現在作為,風行於社會,如果刻意的打壓就有暴動,有暴動社會就不安寧,遑論推動世界和平。所以要促進世界和平要安撫人心,安心之道無它即保障人最基本的權利讓人活著就像人, 而不是一條遊魂。
我想要呼籲的是,希望國際間的人權組織能與環境保護聯盟合作,共同發聲將保護人權與資源回收列為兩大行動綱領,畢竟人需要資源才能存活才能活得像人,沒有了兩者其一,世界就無法平和,地球便無法常綠。
聽那微弱的聲音是台灣的呼喊,雖然小卻是從不間斷,總有一天它將打進國際間每個人的心坎裡,只要我們永不放棄發出自己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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