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不公對社會的影響

寰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管理師 陳嘉玲

  在一個下著大雨的早晨,屋外傳來一陣叫罵聲,那是鄰家的大兒子,他正在罵他八十幾歲的老母親,因為這些年經濟不景氣,他被裁員了,到處求職都不順利,加上母親年邁,身體不好每週一,三,五都要到醫院洗腎,做兒子的因為事業不順,心情不佳,竟顧不得倫理道德,時常莫名奇妙的對老母親發脾氣,生病的母親只有默默承受著,他萬萬沒想到自己用生命去愛,去呵護的心肝寶貝,竟然會如此對待他!他的心在淌血!我自己也已經五十幾歲了,看到鄰家婆婆的處境,不禁擔心了起來,再過幾年以後,我是否也會跟他一樣過著沒有尊嚴,沒有人權的生活呢?看到許多外國政府非常重視老人福利,也能讓年老者安心的安養天年,不禁想問我們台灣的政府呢?是否也能重視,關心我們的老人們呢?

  從小唸書老師就教導我們,納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國家所有的建設都是從國民所繳的稅款來支付,而且納稅是非常光榮的事,因此,在我小小的心靈中,始終都相信我們政府官員會好好的運用這些人民辛苦的血汗錢!但是,在2010年1月11日司法節當天,從電視上看到立法委員朱鳳芝女士提出:台灣地方法院從民國88年到97年10月間,獲冤獄賠償者竟有5435人,共計發出超過46億8千多萬元的冤獄賠償金,都是全民買單!重要的是這說明了台灣的司法人員,都不知道天賦人權的道理,更不懂得要尊重人權,隨便將人扣上罪名,虛耗人民金錢,浪費百姓的青春,踐踏人民的尊嚴,最後知道自己誤判了!再拿百姓繳的稅款來賠償給你,一點都不尊重人權,這樣的司法制度應該要立即改革,才是真正的民主國家!馬總統也曾公開指出:侵害人權者十之八九都是政府,公務人員都不知道人權是怎麼一回事,才是造成台灣有這麼多冤獄的主要原因,台灣的司法人員真是要好好反省才對啊!

  倘若,政府能省下這些冤獄賠償金,拿來建設老人福利機構,讓這些爲家庭,子女,社會,國家奉獻ㄧ生的老人們,在晚年的時候,可以有尊嚴的安享天年,這樣才是真正維護老人生存權的德政!如果,政府能省下這46億的冤獄賠償金,拿來輔導國民就業,讓百姓人人有工作,家庭沒有生活的煩惱,這樣百姓才能安居樂業,社會才能安定,祥和,國家才會富強康樂!

  由以上所述,我們知道國家的司法人員所做的錯誤判決,會造成國民心靈恐慌,社會混亂,因此,我建議國家要立法,要擬出一套規範這些不法司法人員的法則,不能再讓司法人員官官相護,這樣才能真正落實天賦人權!國家才能真正邁向世界大同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