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路人的權利來自於互相尊重

家庭主婦家庭主婦 蘇陳阿雪

  隨著社會的進步與發展,交通的需求也日益頻繁,而相關的交通糾紛也層出不窮。雖然交通法規大都有明文規定,針對不同的用路人,如汽車,摩托車腳踏車及行人等等,各有所規範!但是法律是在事故發生時的補救措施,而事前的防範則來自互相尊重!很簡單的是推己及人,因為每個人都有扮演不同用路人的機會,而且每個人也都有家人及親朋好友在不同的時空地點扮演不同的用路人。如果每個人都能夠將其他用路人當作自己的家人及親朋好友一樣看待,相信很多事故不會發生!每個駕駛人也用行人的同理心來禮讓行人,而每個行人也需自我小心並快速通過,相信交通的狀況會更好!

  另外是自我的約制及要求,前陣子政府機關有修訂法規,若車輛靠近斑馬線中的行人兩格以內,就必須受罰,這是什麼原因呢,也就是越有影響力的用路人,越可能造成比較大的傷害的用路人,就必須要自我約制的更厲害,因為一旦發生事故,車輛的殺傷力就遠比一般用路人還要大!所以舉凡速度限制,或是按喇叭的限制,都是希望影響力比較大的用路人必須要有所約制!

  總之,伴隨科技文明的進步,人類的生活文明及精神文明也一定要跟著進步,尤其是互相尊重每個人的權利,就可以保障每個人的權利!每個用路人都互相尊重,才能使每個用路人都能夠平平安安出門,快快樂樂回家!希望我們每一個人都能從自身日常生活中來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