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義的政府來自於有同理心的公務員

台南科技大學講師 施維文

  一直以來,我是傳統教育下所謂「奉公守法」的好國民,不論是罰單、稅單或是申報所得稅,我總是在第一時間完成,即使有時因為郵誤,導致過了繳納期限,也都自認疏忽,除了原本的稅款外,連滯納金一併乖乖繳清。因為,我認為政府是服務人民的,它的一切作為不僅合法,也必定公平合理,所以從來也不會懷疑它,直到前一陣子,當我準備賣掉手中10幾年的小套房時,猛然發覺:我錯了!

  這間小套房是79年股市高點後買的,當年的房地產行情,早已是崩跌後的價格了,我記得是花了75萬元買的,因為長久沒有出租,又要定期的繳納管理費、房屋稅和地價稅,恰巧朋友介紹有人想買,想想賣掉也好。於是,雙方參考該大樓的成交行情,議訂了36萬的價格成交,也許北部的朋友很難相信,但在台南,因為景氣長期不振,加上房屋老舊、管理不善,又沒有都市更新條例,像這樣10幾年後房價腰斬的大樓比比皆是,我的這間小套房絕非特例。

  所以,找了土地代書詢問相關細節,才發現許多地方都極度不合理。首先,依照稅捐單位的公告,這間小套房的土地現值約為36萬、房屋現值約為20萬,換句話說,即使只依照政府的計算,這間小套房應該隨隨便便就能賣到56萬,可是明顯與事實不符,即使稅捐單位是將土地與房屋分開計算,卻完全不考慮其它的因素,以致於造成這種悖離現實的結果,試問合理嗎?而我也在這種不合理的制度下,乖乖的繳納了這10幾年的地價稅及房屋稅。

  更不合理的,除非你能提出10幾年前的買賣契約,而且此契約還需要經過稅捐單位的嚴格認可,否則,當你賣掉小套房後,還要依據你的成交金額乘固定的百分比,做為所謂的財產交易所得,併入下年度的綜所稅申報。換句話說,明明我的財產交易損失了39﹝75-36﹞萬元,卻還被不合理的課徵財產交易所得,政府將一切舉證的責任加諸給你,卻不願設計更公平的制度,或是更符合實情的方式來課稅,試問有誰會如此慎重的保管近20年的合約呢?從代書那裡也了解到,至少在台南,這樣的情形是非常普遍的,無法可想下,大家都只能自認倒楣,因此而累積的民怨,其實是相當驚人的。

  相信我所遭遇的情形,絕對只是冰山一角而已,一定有更多不公平、不合理的稅制存在。我在想,像我這樣的尋常百姓,當遭遇到這種不符合"公平正義"的問題時,難道就只能逆來順受?我是沒有能力影響政府的施政,但政府不也就是由許許多多的公務員組成,簡而言之,也就是由許多人組成,只要是人就有一顆『心』可以被影響,如果我們的公務員能有一顆站在民眾角度設想的『同理心』,願意為民眾解決問題的『慈悲心』,那我們的政府必定就如同之前我所信任的,會是一個『公平正義』的政府。也許,期待所有的公務員都如此很難,但是千萬不要輕忽蝴蝶效應,一而十、十而百,當到達關鍵的時刻,改變就會來到。

  我們不一定要用示威抗議的方法,來表達我們的訴求,那也許解決了當下的問題,卻更加深了彼此的不信任,反而因小失大。像今年4月1日由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所主辦的『世界公民人權高峰會』,就是一個影響公務員很好的機會,會議雖然已經結束,但仍然可以邀請他們上網,瀏覽各行各業的菁英關於人權的論述,甚至邀請他們書寫相關文章,不僅幫助別人,更能讓他們不斷地從內心深處省思自己、檢視自己的作為,進而擦亮每個人的那顆『同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