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富於民?藏於富民?

辰宇法律事務所法務助理 林玉雲
  工作了十幾年,開始想要在台北定居,有個屬於自己的小窩,我努力的看房子,終於看見買得起的房子,不是「鳥語花香,每天早晨可以聽著鳥叫起床」的山上小屋,就是有著老舊水管、斑駁牆壁還有霉味的鬼屋,傻了,我被迫接受在台北根本買不起一間像樣房子的事實。
  
  每次經過仁愛路上的帝寶,看著氣派的大門、像電影裡終極保鑣的保全、全年無休的噴水池,裡面的住戶一個人平均有上百坪的居住空間,再看看自己只能買到的狹小空間鬼屋,心裡就有無限的感慨,像我這樣有穩定工作跟收入的上班族都買不起一間房子,那其他打零工沒有正常收入或者是更低收入的台北人,他們又應該住在哪裡呢?
  
  我的老闆是位執業十幾年的律師,前陣子為了辦公室地點經常更換困擾不已,所以想要自行買間辦公室,但是看了好久都沒有買成,原因是房屋價格太過昂貴,她感概的告訴我,如果連她都買不起一間辦公室,那收入比她低的台北市市民又如何在台北市有安身立命之地呢?心有戚戚焉的我,點頭如搗蒜。
  韓非子十過第五,張孟談曰:〝臣聞聖人之治,藏於民,不藏於府庫,...〞,意思是聖人治理國家之道,藏富於民,不藏富於政府的財庫,藉此使人民得以安居樂業,擁有一個符合人性尊嚴的生活,現時確實不藏於府庫,然卻藏於富民,而非藏於民,將所有的社會進步資產由少數人所掌控,造就今日貧富極為不均的現象,政府是該為其政策負起責任,當人民買不起房子,連個可安穩居住的地方都沒有時,是要如何保障人民擁有符合人性尊嚴的生活?
  
  當衛生署長楊志良說二代健保是提供單身的人做功德的好機會,但我只想問「誰又來為我們這些單身的人做些公德,給個小窩安身立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