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 我們是如何看待生命的

桃園敏盛綜合醫院婦產部生殖內分泌暨不孕症科主任 江茂僑

  "生命的意義, 在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 生活的目的, 在增進人類全體之生活." 這是 先總統 蔣公的名言, 小時候作文經常引用, 但在我成為一個不孕症的專科醫師後, 卻有更深一層的體悟.報載臺灣有三位有錢人, 覺得混血兒娃娃很可愛, 用錢買進" 烏茲別克" 籍的女子, 用"人工授精" 的方式, 讓她們懷孕生產, 產後即予驅逐出境, 直到引進一名"愛滋病"帶原者, 才使整件事曝光. 原來, "人工生殖科技" 也能如此被不當使用, 可以沒有"愛情 ", 只有"結晶", 把小孩當寵物養. 有誰想過這樣的小孩, 在沒有親生母親的照顧下, 在沒有正常家庭的溫暖環境裡, 如何身心均衡地成長? 這樣對他們公平嗎? 對淪為生育工具的"異國基因" 提供者公平嗎? 這樣有符合 "生命的意義" 嗎? 有符合"生活的目的"嗎?

  門診曾有一位年近七旬的老先生, 再婚娶了一個已近四十的大陸新娘, 要求做"試管嬰兒". 原來這老先生已有一子, 且已長大成人, 但卻是個"不婚族". 他抱孫心切, 想一想乾脆自己來好了. 但我心裡卻有番掙扎, 要是給他做成功了, 固然為他高興, 但是他有體力照顧小孩嗎? 又能陪小孩成長到幾歲呢? 羅馬尼亞之前有位不孕症醫師, 將一位住在貧民窟的六十多歲婦人做懷孕, 再發動鄰近居民捐款養育小孩, 這樣雖然創下生殖醫學的紀錄, 但真的符合"生命的意義" 和"生活的目的"嗎?

  我自己有兩個女兒, 最無言以對的就是病患要求要做一個"帶把的". 想想看, 如果一個禿子去看皮膚科, 醫師給他一條藥膏, 保證一擦見效, 他起身謝謝醫師, 竟發現這醫師也是禿頭, 你想會有效嗎? "人工生殖法" 在民國96年3月21日通過, 明文禁止" 精蟲分離術", 不僅是為維護自然生態的平衡, 也是統計上並不會增加特定性別的比例, 反而會降低懷孕率. 因為" 精蟲分離"後, 精子數量變少了, 活動力也變差了, 既然不易懷孕, 還分甚麼生男生女呢? 但是就有病患一定非得生男不可, 甚至用上"試管嬰兒"加上" 胚胎植入前基因診斷"的技術, 確定胚胎的性別才植入子宮, 若成功懷孕, 出生後即為大企業之接班人, 甚至聽聞家族分財產是以"男丁"為基數, 不計女兒, 也難怪除了"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傳統觀念之外, 另有現實上的考量了. 只是, 這樣看來似乎符合 "生命的意義", 也兼顧"生活的目的", 總覺得少了什麼東西? 我想, 應該是對生命的尊重吧!!

  提到對生命的尊重, 門診常會碰到前一個病人想"生"小孩, 下一個病人想"拿"小孩 , 不禁感慨"不患寡而患不均". 曾有一位不孕症女病患來求診, 問她生過幾個小孩, 回答沒有, 拿過幾個小孩, 竟然回答: "數不清"!! 多令人膽戰心驚的年少輕狂!! 這樣輕忽生命的態度, 也讓她日後想生一個屬於自己的小孩時, 倍嚐艱辛, 難道是一種報應? 這也突顯了青少年"性教育"的重要, 很多事情不是"只要我喜歡, 有什麼不可以", 尤其是面對"生命"本身!! 在臺灣"減胎"是合法的, 在德國則是以"謀殺罪"論處. 會需要減胎, 常常是做"試管嬰兒"時植入過多胚胎. 著床後變多胞胎, 若不減胎則易早產, 以及造成母體與胎兒的併發症. 所以"人工生殖法"規定一次最多只能植入四個胚胎, 以求在"成功率"和"併發症"之間得到平衡. 歐洲許多國家提倡"選擇性單一胚胎植入", 只放一個胚胎, 其餘冷凍保存, 若不成功即予解凍, 再植入一個胚胎, 其"累積懷孕率"在一段時間後, 與一次植入多個胚胎比較, 並無差別, 主要是可以降低多胞胎, 也不需要"減胎". 臺灣的媽媽都很偉大, 都是先求懷孕, 再來減胎,獨自承受痛苦與危險. 如果大家可以接受"選擇性單一胚胎植入", 甚至政府可以給予適當的補助, 讓"人工生殖技術"不僅在"量"上維持一定水準, 更在"質"上加以提升, 那就真的是讓 "先總統 蔣公" 含笑九泉了.

   "生命的意義, 在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 生活的目的, 在增進人類全體之生活."

  究竟, 你自己是如何看待生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