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人權, 從自身做起

全基工程有限公司經理 郭騏瑜
  何謂「人權」,簡單來說即為「人」的「權利」。

  但是人的權利到底有哪些?諸如眾所周知的基本人權,即人們有基本生存的權利、自由的權利......等,相信這已是不遑多論的話題。況且,在現今自由民主的社會中,相信擁有人權已不是難題,只不過擁有「人權」的我們,是否有付諸實行的機會?

   為什麼這麼說呢?舉例來說,以最簡單的「生存權利」為例。自從嬰兒呱呱墜地即為「生存」,但是這生存的權利,難道不會有被剝奪的機會嗎?若是先天環境(家庭)的不良,亦會影響其生存的狀況,諸如健康、就學......等,由此更會影響個人終其一生的發展。亦或者,突如其來的事故、天災、人禍,更是造成生存(權)失去的要因之一。 

   故而,今日更重要的已不是擁有「人權」,而是如何「尊重」人權,「維護」人權。

   渺小、平凡的我們,並不是每個人都能為大眾爭取權利,但是相信每個人卻能從自身做起。簡而言之,我們可以「維護」自己的權利,同時也「尊重」他人的權利。而其中秉持的原則,即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每個人從小就得知的詞句,而真正能做到者,卻是微乎其微。但是,若是把行事模式都套上這個準則,則簡而易懂。例如,當要求他人的尊重時,其實必須先給予對方相同的尊重,亦即「敬人者人恆敬之」。當要求自己的權利時,捫心自問,是否也傷及他人的權利?如果自己的權利不想被剝奪,我們又有什麼權利去剝奪他人的?

   故而,若用上述之原則行事,其實會發現尊重他人的權利與維護自身的權利其實是一體兩面。行事之前,若以尊重他人的思考為出發點,亦即在保護自己的權利。反之,若凡事只以「損人利己」為出發,自己亦會成為他人行事中的「損人」,不是嗎?

   不僅於此,『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觀念更應推諸於日常生活當中。若能把自己當成一面鏡子,反照鏡中的則為他人對待你的方式。請問,這是你希望他人對待你(妳)的方式嗎?
當每個人確實都站在他人的立場思考、行事時,還有誰的權利會被剝奪呢?還有誰的人權會失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