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一個會尊重百姓的政府

家管 余秀琴

  根據媒體報導后豐大橋斷橋案,豐丘明隧道崩塌,台16線水里以及小林村便道三起死亡車禍,八八風災期間的雙園大橋斷橋等等案件,家屬申請國賠不成卻在監察院調查後重啟國賠程序,交通部政務次長葉匡坦言《國家賠償法》確實有瑕疵。這則消息姑且不論是否為政治因素所然,還是輿論壓力使然,但是最起碼已經開啟了政府願意認錯的機制,直得慶幸。

  陰陽哲學家老子曾經和陽子有過一段對話,”陽子問老子,身為一位好的君王統治國家會是甚麼樣子。老子說:“真正好的君王,應該是他雖然有顯赫的功績但是老百姓卻不知道。他使萬物都井然有序,而老百姓認為本來就應該是那樣。他德行很高但老百姓卻並不歌頌他的名字。他在位或不在位都和天下百姓沒有什麽關系。”然而看看天災人禍與日俱增的今日,國家所累積的卻是民冤以及民怨,國家本有的法規卻常常因為執法人員的不守法造成民怨,國家賠償法是當政府機關的公務員因為疏失而造成百姓生命財產損失時,國家對於人民可以有所補償的一個認錯機制,可是公務人員卻常常將受害百姓申請國賠的案件當作是詐騙事件加以防範,不願真實誠懇的面對錯誤,還要處處在法條內百般阻饒而難以通過,殊不知國賠的目的除了要彌補政府的過失之外,最重要的是要知道錯再哪裡而願意修改,那麼以後相同的慘劇就不會一再的發生了。

  另外一則新聞看了一樣痛心,就是最近被社會大眾開始注意與重視的司法人權的問題,曾經因為被侯寬仁起訴的太極門案件,在經過近十一年冗長的司法審理後,三審都獲判無罪確定,同時受冤案凌遲的四位受害者也都獲得冤獄賠償證明清白,而且這個案件也在過程中經過監察院調查後列舉八大缺失,要求法務部對當初造成冤案的檢察官侯寬仁從嚴究責議處,可是法務部收到這個決議後,卻不是依監察院的決議對侯寬仁從嚴究責議處,而是對監察院的調查採取不信任的態度,自己再找三位高檢署的檢察官調查,接著又藉著怕影響審理中的案件判決而將監察院的懲處要求放置一旁,最後拖延過十年懲處時效後,發出聲明稿說”查無不法 查無不當”,相信檢察官們都是受過高等教育的高知識份子,也是萬中選一的精英份子,法務部的部長或是檢察總長相信更是在司法界身經百戰的特別人選。難道這一群司法精英會不知道這種做法也是違法濫權踐踏司法公平公正的清譽嗎?這做法不是把監察院的調查視為糞土嗎?五權分立的制衡機制不就蕩然無存了嗎?同樣的監察院知道這個”查無不法 查無不當”的結論後,竟然好像忽然間又聾又啞,假裝不知道?監察院部也是失職的表現嗎?更有甚者是侯寬仁檢察官在冤案受害人對他提出告訴時,竟然不改喜歡操弄媒體的本質對外宣稱自己”經的起考驗” ,這種死不認錯,不按法律制度保護人民的執法者,卻一再的踐踏司法公平公正的威信,這好像中華民國的司法只適用一般平民百姓,而法務部內的檢察官及所有的高官們都可以官官相護知法玩法,都在相互掩護之下可以有完全豁免的權利,想一想真的很恐怖,也難怪最近媒體所披露出來冤案的件數已經可以讓中華民國在全世界的人權指數退後數十名。

  政府可以開始對多起天災人禍造成的錯誤認真.誠實面對,同樣的,面對不需要有高深學問都可以分出是非對錯的司法濫權以及違法課稅這種嚴重侵害人民基本人權的錯誤時,政府更應該加速清理這些阻礙民主發展的毒瘤,畢竟這種敢怒不敢言的怨氣與冤氣早已影響整體國家的發展,更是將即將邁入民主國家行列的中華民國國家形象破壞殆盡。

  沒有人民怎有國家 民為根本民權至上 尊重人權以法為規 百姓安康社稷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