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權-身心靈的滿足

三洋電子部品販賣公司顧問 吳文欽

  在台灣區世界公民總會的人權網站上,看到在2010年人權高峰會後,有很多人對人權的重視與發言非常感動。今天在電視上,看到一則社會新聞:一個中年人回鄉用安眠藥將父母迷昏後,燒炭害死了雙親;又如法泡製於自己的妻小四人,然後自殺身亡。雖然妻小獲救,悲劇卻難以挽回。

  面對這樣的事件,腦海裡浮現兇手的父母何辜?他的孩子為什麼會如此的對待他?環視我們的週遭,我們無法漠視台灣已進入了一個老年化的社會。老年人權是我們無法迴避的課題。

  我們從小就被教導要孝順父母,要盡孝道。以現代人的語言就是尊重老人家的老年人權。何謂老年人權?我認為是滿足老人家的身、心、靈的需求。台灣現在是已開發國家。物質條件良好,供應給父母衣食無缺不會是問題。大多數的人也以滿足父母的口腹需求,或請個外傭照料起居,便認為責任已盡。其實這只是照顧到身的層面溫飽而已。其實,心的層次是更重要的。

  心是一種感受,是一種發想,包含了七情六慾。父母一心疼愛家人,也渴望被家人疼愛;尊重人,也希望得到尊重。我們從不會計較對小孩付出多少,卻老是不願仔細端詳父母的需求。他們要的不多,也跟所有人都一樣,需要陪伴與互動;聽聽他們的陳年英勇老故事,證實他們的存在與付出。用最不花錢的回饋聆聽與關心卻是最有價值的。有位明師提示過:「親就是看見你我彼此的辛苦。要能體諒、關心、感恩彼此的辛苦的一家人,才是所謂的親人。」我們若用心就是父母心的最大滿足。

  還可以有更積極的作為:就像許多老人家加入慈善團體或NGO發揮他們的智慧,樂於學習與奉獻,修己助人。成就別人,也成就自己。讓父母用健康的身體,加上一顆善心、一個善念,帶著全家一起行善行,會是他們身、心、靈的真正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