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權,才能是一個人

高雄地方法院書記官 王珮樺

  人權,是我們現在人,人人都朗朗上口的壹個詞,大家也都知道這是人存在的基本價值,但是,在世界的各個角落,仍然有很大一部分的人,人權對他們而言,只是壹個空虛不已的名詞罷了。 人權,似乎只是所謂先進國家的權利,偶爾想想,似乎有點不公平阿。

  於是乎,我們,就是發揮影響力,儘量讓人權的光可以照進世界的各個角落,讓那些終日掙扎的人們,可以接受到人性的光,讓他們知道,他們也是人類,也有自己的應有的權利!讓他們知道,他們是個人,不是壹個物品!讓他們知道,要起身,來捍衛自己的權利!

  人類之所以有人權的觀念,也是歷經了數千年的努力才得到的,所謂的民主和人權,是經過多少先人的鮮血才換來的,所以我們要珍惜,也不只要珍惜,還要再接再厲,把這份恩惠發揚出去,讓其他的人們,也可以享有壹個作為人的基本價值──人權。

  而另一方面,我們也要時時注意,不要讓人權的火苗,在我們身邊熄滅了,畢竟,現在的生活不是原本就應有的,而是前人努力得來的,我們要小心的注意,絕對不能讓生活再退回過去,絕不能讓人性的醜惡面再次出現,戕害人權!
同時,我們也要放眼未來,盡我們的壹份心力,讓人權更加普及,讓世界充滿溫暖。

  大家一起來吧,我們可以從身邊慢慢做起,不要冷漠,不要敵視,不要自私,盡全力的互相幫助,互相照顧,不分你我,讓身邊每個人都可以照到人性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