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體性的積極性與破壞性-淺論台灣人權實施的經驗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教育系教授 簡成熙

前言

  我近幾年來一直致力於台灣中小學人權教育的推展,有時基層老師們對某些「人權高漲」的質疑,我總是很有耐心的從文化的角度去同理,畢竟,「人權」的理念是外來的,有許多文化的因素會阻礙我們對人權的理解(如2010年,台灣廢除死刑的爭議,社會大眾幾乎一面倒的贊成維持死刑)。在談論人權理念時,通常必須交待民主社會中國家與個人的關係是權利─義務的關係,不能要人民無條件的臣服於國家,政府(學校)「管理」人民(學生)的措施,也就是限制自由的措施(公權力行使的範圍),必須要有法源的依據。再者,國家的存在必須優先確保人民的生存福祉,而不是自己政權的維護。很明顯的,以上的論述是從「權利」的角度出發。有些基層老師就質疑,近年來學生權利意識高漲,已經無法無天,而整個社會也是非不明......但在另一方面,極端體罰的事例仍層出不窮,人權團體或人本教育基金會諸賢也常為文指出,台灣政府(學校)的人權赤字。身為哲學工作者,我打算在本文中以「主體性」(subjectivity)的概念出發,結合台灣民主政治發展下人權的落實情形,作初步的討論。本文的假想讀者是關心人權發展的華人世界一般公民,我也不過度吊書袋的在哲學概念中打轉。之所以從「主體性」出發,是因為「台灣主體性」的概念在台灣已是近二十年來沛之莫能禦的政治口號,後現代學者高喊「主體已死」,「主體性」涉及的層面與議題,本來就有許多豐富的討論,以之導入理念與實踐之間,或可為台灣民主政治,乃至人權教育未來,提供一些看法。一般在談主體性時,重點在於強調人作為一認知主體的積極性意義與角色。自笛卡兒以降,「我思」作為一種認知主體,早已挺立人的理性地位。康德則重在人作為認知主體、道德主體、審美主體的限制與自主,黑格爾則把人的主體性置於歷史文化的精神中。後現代的思想家則認為人的主體性可能會形成一種以人為中心的霸權,而啟蒙以降建立在客觀理性的思維模式,也可能淪為某種優勢階層的護身。介於現代、後現代之間的哈伯馬斯,希望回歸理性的批判,使主體性不淪為意識形態的宰制,至於德希達、李歐塔等後現代學者則希望藉著解構主體以回歸更平等的世界。法國的勒維納斯(E.Levinas)則把重點從主體性移到「他者」(other),他深切的反思以自我為中心的主體性思維,認為只有強調對「他者」的關注(而不是自我的權利),才能使阢隉的社會重回到相互的關懷與責任。

以下,我從二個層面,從主體性的概念出發,來反思台灣民主政治人權發展的點滴。

主體性與自主性的高漲

  啟蒙以降的主體性高漲是人權理念的重要學理來源之一。康德的道德哲學把人本身的價值視為目的,獨一無二,不能把人視為工具。道德自律的真義即在於人出自於自我的立法,擺脫外在的桎梏,而作出符合義務的理性判斷。教育的自主性(autonomy)幾乎成為二次戰後西方國家的主流教育目標。自主性的教育目的是指教育不要孤懸成人的理想,要以學生為主體,提供學生理性判斷之能力,由學生自己來抉擇其未來的生活理想。循著這樣的理想,打罵教育、師長父母不尊重學生的選擇權都被視為是教育之惡。台灣近二十年來,官方所呼籲的教育理想與措施,如零體罰、正向管教、髮禁的放寬,都算是體現了以學生為主體的人權意識。不過,在實際校園風貌中,仍可看出傳統以學校成人為本位的思考,如2010年台南女中教官對學生服飾之規範而造成女學生在操場集體脫褲子抗議事件。

  尊重學生的自主,其實是伴隨著理性的培養。論者也指出,學生的抉擇可能受到傳統的影響,而傳媒又奉行資本主義的消費邏輯。法蘭克福學派及文化研究等學者呼籲要揭露媒體背後的意識形態。台灣近年來在中小學開始重視媒體識讀的教育,期待學生能有更深刻的批判思考能力,使學生的主體性不流於盲動。

  當然,就我實際走訪基層,有非常多的老師反映,部份學生權利意識高漲,已經嚴重的破壞了師生關係,更有些家長(在日本稱為怪獸家長),動輒以學生權利之名,嚴重干擾到學校與教師的教學運作。由於教師(專業)的權威沒有受到尊重,反而使部份學生我行我素,自主性已經成為放任的代名詞。

  如果我們真正審視哲學主體性之意義及教育上的自主性原則,基層教師們不必太悲觀。當我們肯定學生的自主性後,要能夠去「欣賞」學生自主性的成果。例如,學生為了某些事(可能是錯事)與老師力爭,老師若先不要覺得尊嚴受損,或急著糾正學生,若能先肯定學生力爭的自主價值,才有可能進一步的溝通。當然,近年來,也的確有許多的事例,部分的家長利用傳媒等政治操作手法,勒索學校。也由於近年來政治的對立,台灣民眾也常會對政治人物「嗆聲」,使許多社會救助福利流於民粹、鄉愿,這之間的折衡,仍有待台灣民眾學習。

  最後,個人的自主性伴隨著資本主義的消費文化,這種進步的時尚理念大致構成了二十世紀戰後中產階級、白領階層的生活、價值及休閒觀。但當整個地球邁向「進步」的過程中,可能也造成生態的浩劫。「二零一二」、「明天過後」的恐懼,大致說明了人類有必要再去反省自啟蒙以來頌揚人類主體性的進步觀。不高漲人的主體性,也就能更謙卑地與環境共謀合諧。我擔任大學學生事務長時曾以節能減碳的理由,期許大學住宿生能有規律的作息,而決定在凌晨二時斷網,學生反彈的最大理由是違反其自主性。從古典自由主義來看,學生的論述並沒有錯。不過,古典自由主義學者所處的環境並沒有臭氧層破壞的問題。人不應高漲自己在萬物中的主體性,個人的自主性與資本主義的消費文化對生態的剝削,或許也是我們現階段可以反思傳統人權理念的重點。就我的了解,第四波人權理念,已從人的主體性走出,建立在人類永續的發展上。

主體性與社會正義的多元性

  第一波人權理念重在個人對抗公權力不當干涉的消極性權利,第二波人權理念則在於個人積極性權利,如教育權、醫療保險、國民年金等社會福利之概念。台灣就如同許多自由主義國家一樣,也存在著一些現實的問題。簡單說來,社會福利「能發不能收」,資源是有限的。到底要做到何種程度才算符合社會正義?這一方面有許多技術的討論,無法在此詳論。不過,我要強調的是,傳統自由主義對於人權的論述大體上是以個體為單位,自由主義重視個體的差異性與獨特性。當第二波人權理念運作時,學者們發現到某些團體卻有可能成為集體下的弱勢,而逐漸發展成「集體權利」的概念。性別、族群、特殊教育...等都是顯例,「多元文化」的概念逐漸浮現與落實。美國二次戰後社會科學倡議的各國國民性研究可為濫觴。當年的美國或有掌握各國的工具性目的,有些研究也淪為刻板印象,1980年代以後,多元文化有了更進一步的發展,早年比較重視「分配性的正義」,近年則轉為弱勢文化要求承認與自我認同。性別意識亦然,從兩性議題到性別越界,已不只是生理上的兩性差異、社會分工,更擴展到情慾的多元認同。簡單說來,從差異性及集體權利的概念出發,質疑定於一尊的主體性,企圖為邊陲、弱勢的某些群體發聲,使社會正義展現更多元的可能,而不是主流社會想當然耳式的分配。在學術討論及社會的脈動上,我認為台灣相關的論述及社會發展大體上可以亦步亦趨於西方社會,但在教育現場中,還有進一步的空間。這裏要特別強調,多元的社會正義與譁眾取寵不同。台灣近年來,校園文化的歡樂性、綜藝性常常反映了一種消費文化,甚至於是剝削文化,學校動輒以新鮮的趣味搞怪以博版面。多元的社會正義卻是尊重不同的主體,使處於弱勢的主體得以發聲。

  眾聲喧嘩固然反映了社會不同主體間的多樣性,但也會有實際運作上的弊端,不同主體間各自以自己為社會正義的代言,某些弱勢主體更可能站在道德上的優越位置,反而使不同主體間沒有對話的可能。看似多元的主體,也可能被主流收編,在分配資源之餘,失去了批判的力道。

  多元文化的族群及政治議題在台灣的脈絡中,也呈現了弔詭的現象。政府遷台後,以少數「外省」族群為主的國民黨完全掌握了政治的權力。1970年代蔣經國擔任行政院長時已計劃性的培植本省菁英,政治權力、省籍平衡本可逐漸消弭。但諸多因素使然,現階段的台灣以省籍、語言、南北地域間的操弄似有逐年加重之勢。台灣主體性相較於過去以大中國為主體認同,不應該是光譜的兩端。如果我們從哲學層次上同意主體的單一及獨大,的確是霸權的溫床,「台灣主體性」、「認同台灣」、「台灣優先」,就不應該是某一政黨、某一單一政治訴求的專利。放在世界的脈絡中,仍有許多地區存在主權種族、宗教上的相互排斥,當然都有歷史上的恩怨。我們認為,如果不要過於高漲單一主體性的價值,從多元的觀點,才能豐富主體性。台灣的主體性需要我們更多元的對待。

結語

  我們生長在台灣,有時目睹一些亂象,難免有「恨鐵不成鋼」的心態。其實,我從自身的成長經驗與生活世界的觀察,我對台灣的未來充滿信心。錢穆當年在《國史大綱》中指出中國歷史二千年來是在和平中求進展。在整個歷史的洪流中,台灣自1949年迄今,民主政治及人權的發展是有目共睹的(這真得不是宣傳)。在人權理念的學理發展,我們還算能掌握西方的脈動。當然,東方集體主義不利民主人權的氛圍,有賴學者更深層的解構,這是一種生活世界的文化反思,也的確無法操之過急。政黨輪替,雖然其間因為陳總統個人的操守及選舉疑雲,一度造成龐大的社會運動。不過,台灣似乎已經自然形成一種機制,使得個別的政治人物或軍方,無法發動政變,台灣人民應該珍惜這些機制。我唯一遺憾的是,本來「台灣主體性」的多元豐富建構,理應成為台灣兩千三百萬同胞生命共同體的來源,卻深化成政黨、族群、地域的對立。這種對台灣主體性的狹義堅持,應該是少數人的想法,卻屢屢成為選舉的主軸,而牽動大多數人的政治抉擇。且讓我們暫時擺脫政治、社會現實,從主體性的概念剖析,在人權教育的過程中,逐漸啟蒙學生去反思自我、社會、國家,乃至全球的共同命運。點點滴滴,或許會匯流成台灣未來民主政治的康莊大道。

  本文對主體性之概念得力於蘇永明(2006)《主體的爭議與教育》(台北:心理出版社)及吳豐維(2007)〈何謂主體性:一個實踐哲學的考察〉,《思想》(4期,台北:聯經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