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路人的人權

家庭主s婦 俞麗珍
  身為一個肢障者,對於行的安全及方便常是比一般人有著較高的要求,但是在高喊”還給身障者一個行的空間”的同時,發現這樣的口號有時是虛於形式,實質助益並不大。

  就在上個月陪高齡又有些失智的母親去看診,約在中午看完診,出醫院大門時,陽光正耀眼刺得幾乎睜不開眼,撐開傘挽著母親的手臂行經醫院大門旁附設的停車場出入口,這出入口把人行道截成兩半,雖然有畫黃線區,可是當車要入場停車而裡面停車格已滿時,黃線區變成了停車區,出口也是一樣,當大馬路口亮起紅燈時,黃線區頓時也成了停車區。不管你是推著輪椅的,拄著柺杖的,通通得走到馬路上去。

  而我就是怕死,怕被車子A到,沒走外面馬路而走裡面,正好在要出場停在黃線區等紅燈的車後方,走沒兩步,路口的綠燈亮起,原本停著的車也往前開,停車欄順勢放下,不偏不倚重重的往傘壓下,還來不及反應,我已直直的跌趴在地,前來處理的警員還問:”你不知道這地方是不能行走的嗎?”

  有些公車的車門第一階高達4、50公分,對一些年長者及行動不便者上下公車也是極大的考驗,曾遇到公車司機對著無論怎麼使力也爬不上車的老人家不耐煩的喊著”快點、快點”,我也不只一次的請旁邊一同候車的女生”高抬”一下我的屁股,好讓我能順利的上車。

  台灣逐漸步入高齡化社會,不便者越來越多,不是每個人永遠都是行動便利者;有人會說”行動不方便還愛出門”,也不是每一個年長者及不便者都有代勞者,很多時候很多是只能自己完成,想起去日本旅行時,司機先生遠遠的看見路邊斑馬線有人等著過馬路,便把車速放慢並作手勢請你先過,相對於台灣的司機爭先恐後,只能無言。

  也許設身處地用些心給予這些人一些他們需要的範圍內的方便,也許把車門降低一些、也許把停車場入口往內縮一些、也許就是把車速放慢一些,不用太多,世界會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