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兒童人權

國立武陵高中學生 楊婷伊

  在現代如此進步的時刻,社會卻仍有許多問題值得我們去省思與檢討,每個人本身的基本權力是最值得自己去爭取的,然而,有些人卻沒有那樣的能力或是機會為自己發聲。

  現在的台灣,有太多太多的侵害兒童人權的案例,被虐兒童、性侵害兒童,還有我們文化中特有的攜子自殺事件,都嚴重侵害他們最基本的權益,也就是自由與生存的權利。這些年幼無知的孩童就這樣被殘酷的大人所傷害,孩子們不懂成人世界的黑暗,不會表達心中的苦痛,但並不代表他們就必須接受所有的暴行。我認為最讓人無法接受的就是父母無法承受經濟的壓力,就帶著孩子一起離開這個世界。無辜的孩子們還來不及體驗生活,還沒有自己好好的探索這個世界,生命的旅程就已被本應好好照顧他們的父母無情的畫下終點。

  雖然台灣現在有很多協會都盡力維護兒童人權,但每天翻開報紙還是有數不清的可憐孩子需要我們的幫忙,每年的家暴案例都以驚人的速度直線上升,我們要如何幫助他們呢?

  四月十九日,報紙驚悚頭條新聞,十個月的女嬰黃湘惠慘遭父親「下麵」燙死,事後甚至無動於衷,好整以暇的繼續賣麵。是怎麼樣的心態,是怎麼樣的父母,才會把小孩丟進熱鍋裡烹煮?十個月大的女嬰,要開口說個字都很困難,更何況要他保護自己的權利,沒有疼惜她的父母,誰來捍衛她的人權?

  國家未來的主人翁,父母親的心肝,他們的人權需要你我來共同維護。